浙江杭州,女子买了一套新房,妈妈来和她一起住,女子却把妈妈赶出家门,女子崩溃大吼:这是我的房子,不是你的房子,她不但将妈妈赶出去,还将妈妈的妈妈, 妈妈的女儿,妈妈的老公,一起赶了出去。
说起这套房子,说起她妈妈的事情,小美就非常崩溃,明明是她买的房子,可现在却不像她的房子了,倒是像妈妈的房子了,妈妈为了在这套房子里住得舒服,甚至不断地给她介绍对象,让她赶紧嫁出去。
事情要回到两年前,那时小美是个非常上进,又有能力的姑娘,她凭借自己的努力,轻松买了一套房子。
那时她和妈妈的感情很不错,她买了房子后,第1个要分享喜悦的,当然是和妈妈分享,妈妈得知她买了房子也非常高兴,每年有两个月会过来和女儿一起住,培养感情,所以母女俩一直都相处得很和谐。
直到妈妈和她老公,就是小美的后爸,来这边打工,事情一切都变了。
妈妈一过来,就跟小美商量,她要和老公一起住在小美家,小美当时就惊呆了,她和后爸并不熟悉,妈妈和后爸结婚的时候,她已经很大了,两人根本没有感情,后爸对于她来说就是一个陌生人,让一个陌生人住她家,她心中很有芥蒂。
“你住可以,但后爸住不行!”小美想了一下,决定和妈妈摊牌说了要求。
妈妈无奈之下,只好让后爸住在工作的单位,她在小美家住下来了。
看着妈妈愿意让后爸住出去,小美以为事情就解决了,但她的麻烦事才刚刚开始。
后爸虽然在工作的单位住,但是一到周末后爸就过来和妈妈一起过了,只是两天时间,小美又不敢太过于为难妈妈,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更大的麻烦来了,后来妈妈让她的妈妈又过来住了,小美面对外婆的到来,更是无奈,这个是她的亲外婆,不让外婆来住,作为外孙女,心里过意不去,小美只好接受家里又多了一个人。
可是外婆的坏习惯实在太多了,总是喜欢将各种米面粮油囤在家里,家里的塑料袋放的到处都是,也不收拾一下,还喜欢将各种东西往家里放,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的,根本就不像一个家。
每次小美回家,心里都是有气不敢言,她已经对妈妈有很大的怨言了,可她妈妈后来又将她女儿给带过来了,对于这个同母异父的妹妹,小美更是没啥感情。
看着妈妈带了一屋子的人过来一起住她的房子,小美回到家可真不是滋味。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小美终于意识到亲妈变后妈了。
妈妈竟然张罗着要给她介绍对象了,三天两头给她相片,要她和相片中的男生相亲,如果看不中,她就将小美联系方式给了男方,然后天天盯着小美问,和男生有没有谈成。
小美被催婚,看着妈妈着急的样子,看着满屋子的狼藉,看着满屋子的人,小美终于意识到了妈妈的意图,她发出了尖锐的吼叫,让妈妈赶紧搬出去。
她不后悔,也不怕妈妈说她没有孝心,她只想要回自己的房子,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很多网友看到小美的遭遇,看到小美的举动,纷纷支持她,而小美的举动也是人之常情,与孝心无关。
首先小美不同意,那么谁都不可以占有她的家,因为房子属于小美的个人合法财产,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对于小美来说,她辛辛苦苦买了一套房,她肯定想在自己家住得舒舒服服的,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搅她的生活,她愿意让妈妈来住,是因为妈妈之前是一个人过来住,和她也有感情,两人也相处愉快,但是妈妈带了三个和她感情不好的人过来,那么这就是妈妈的不对了。
其次,小美对妈妈虽然有赡养的义务,但是对妈妈的妈妈,妈妈的老公,妈妈的女儿,她是没有任何义务的。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如果妈妈已经年老需要帮助,需要赡养,那么小美是有义务的,但是妈妈现在还能工作,那么小美可以不赡养她,可以让妈妈搬出去。
再者,妈妈给小美介绍对象,实际上就是想占有小美的房子,对于妈妈的这个想法,小美做出反抗是对的。
对于小美的做法,你有何看法?(小美为化名)
觉醒的樊胜美
现在社会什么母女,为了利益什么事却做待岀来,人心?老了越没人心,只有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