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一大妈看银行搞活动,当天办理一定数额的定期存款,就送两桶5L豆油和10斤大米,大妈找出两张存折,分别是3万元,3.4万元,再加上身上现金,办理了一张79800元定期存单,顺利领到了大米和油,一个月后,大妈说存单数额不对,她当时存进去的是179800,是银行把“1”故意改成了“¥”,银行不认,大妈告到法院,要银行还她10万元,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后这样判了。 贾春香已经上了年纪,她有事没事,在街上闲逛,她走到银行跟前,看见银行的显示牌上在搞活动。
贾春香连忙到跟前打听,活动内容是银行搞“开门红”,当天办理一定数额的定期存款,就送六重好礼。
贾春香一看日期,是2021年1月5日,新年伊始,怪不得银行举办喜庆活动。
礼品是大米10斤,5L豆油2桶,礼品堆在银行大堂,看的贾春香十分眼馋。
她想起来自己有两张存折已经到期,分别是2016年和2017年办理的定期。
其中一张是30000元,另一张是34000元。
贾春香立刻取出了这两张存单上的钱,再加上一些现金存了进去,数额一共是79800元。
贾春香拿着存单,去领礼品,又在礼品处登记了一遍。
贾春香顺利的领到了2桶豆油,和一包5kg大米,她满心欢喜把礼品搬到了家里。
谁知一个月后,贾春香拿出那张存单,她发现上面金额不对,自己明明记得,存进去了179800,怎么存单上变成了79800元?那前面的1跑哪里去啦?
贾春香一拍脑袋,肯定是银行把数字写错了,这样就少了自己10万元。
她跑到银行理论,可银行不认,说她就是存了79800元,并没有像她说的有179800元。
贾春香找了多次,办事的柜员和行长不厌其烦,最后还发生了肢体冲突,他们干脆避而不见。
贾春香一直和银行纠缠了3年,坚持说自己的存款应该是179800元,银行就是少写她10万。
三年来她不停的找,要柜员和行长得给她个解释,为何要写错了数字,让自己损失了这么多钱。
2024年6月19日,贾春香把银行告上法院,说银行把存单上的“1”,故意改成了符号“¥”。
因此,就连领大米时,登记的信息上也按照存单上的显示,写的是79800元存款。
她要求银行还给她10万元。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贾春香认为,自己当天存的钱是179800元,并不是存单上的79800元,银行必须归还她这笔钱。
贾春香拿出一张截图,截图上是当天银行交易流水,是她在银行后台所拍,显示一共有三笔交易,合计金额15万元。
因此,贾春香认为,自己存入银行的是17980元,是银行写错了,把存单上前面的数字“1”,故意改成了符号“¥”
就是因为银行写错,导致自己领油领米时,也登记错误,写成了79800元。
因此,银行在存单上少写了前面的1,这样就少了10万元,贾春香要求银行给自己支取10万元。
2、银行认为,贾春香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她存钱时就是79800元。
银行表示,贾春香的确有三张存单,其中有一张时间是2020年存单,但存单金额是35000元。
银行认为,贾春香没有证据证明她存入的是179800元。
3、一审法院认为,贾春香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驳回贾春香的上诉。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贾春香说的三张存单,实际只有2张,她说的另一张并没有查询到任何信息。
贾春香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也就是说,她不能证明她在银行存的是179800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贾春香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也没能查询出她所说的那张存单信息,因此,法院驳回了她的要求。
贾春香不服,提起上诉,她认为银行如果不能提供当天的视频,银行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而银行认为,银行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证据,包括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因此,银行不承担后果。
二审认为,银行提供的证据里显示,贾春香在2021年1月5日开户,存入金额为79800元。
2021年2月说数据错误。
到了2022年3月时,贾春香拿着这张她认为错误的存单取出来本息81000多元。
并且,在领取礼物时也记录的是79800元。
另外,贾春香所主张的三张存单金额金额,还有她身上的31200元现金,怎么也计算不出来179800这个数字。
并且,领取礼物时也有贾春香自己的亲笔签名,这张存单存入时和销户时也有她的签字确认。
因此,二审维持了原判,驳回贾春香的上诉。
对此,你怎么看?
我记得马云当年创业的时候找我借了180万,说好将来的公司给我一半,因为关系太好就没有写东西,我现在不知道去找他他会不会承认。在线等,挺急的。
这大妈肯定是脑子有问题了,得了类似于幻想症之类的,她不是讹诈银行,而是在她脑子里她真的存的就是17万
之前2个定期存折3万,3.4万,看来她是有个3万就马上存银行吃利息,很大老人都是这样。。。怎么可能她有11万,反而不存银行吃利息了,11万一年利息都3千多,她舍得吗?
存单上没有大写
想钱想疯了
一瓶油一袋米等于10万
到底是不是诈骗,没有定论吗?这种官司打赢拿钱,打不赢就拉倒,就是罪意的源泉。你说你存了十几万,你不拿证据,倒让别人拿证据,也是奇了。
都是促销存款惹的祸
妄想症
我也想把脑子里的钱变成存着上的!
三年这么执着,干别的也发财了!
这是100年前的故事吧,银行还没有摄像头
存单上应该有大写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