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年轻漂亮的女子,找了一位男朋友后,和对方去酒店开房,可万万没想到,就是在

沙僧说事 2025-01-12 12:53:48

贵州,一年轻漂亮的女子,找了一位男朋友后,和对方去酒店开房,可万万没想到,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一位中年男子突然刷开了酒店的房门,导致房屋内的一切都被一览无遗的看到,女子觉得羞愧难当,她直接和男友商议索要1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红星新闻)

据悉,当天入住酒店的是刘先生和她的女朋友,二人之所以入住酒店,就是为了能够找个安静舒适的环境放松一下,释放一下生活中的压力。

可不料二人正在放松的过程中,突然有一名陌生的中年男子刷开了房门,盯着房间看了10秒左右,女朋友直接吓得钻进了被窝内。

随后,二人简单的收拾好以后,找到酒店的工作人员讨要说法,但酒店工作人员直接表示不可能,明确表示酒店的房卡只能刷开自己的房间,男子肯定不是刷卡进入的。

看到工作人员如此的自信,刘先生直接要求现场查看了监控,结果这才发现,刘先生的说法没有任何问题,中年男子就是通过刷卡的方式进入的。

至于为何发生这样的事件,则完全是酒店的原因导致,原来中年男子的房间就在刘先生房间的隔壁,当时一位服务生去男子房间打扫卫生时,误将总房卡遗留在了男子房间内。

男子外出时,就顺手将这张总房卡带了出去,等到再次返回住处时,男子阴差阳错的走错了房间,结果恰巧拿着总房卡就刷卡了刘先生和女友的房门。

事情到了这里已经水落石出,男子通过电话向刘先生进行了道歉,刘先生接受了对方的道歉,但他同样认为,酒店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赔偿他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酒店方面进行了道歉,但只给刘先生微信转来68元,大概是当天房费的三分之一,这个让刘先生与女友相当的不满意,二人决定由刘先生做代表,将此事曝光到了网上。

有网友表示,这个酒店太小气了,发生这样的事却仅仅赔偿68元,这是打发叫花子呢!也有网友称,以后去酒店不要太心急,先把房门锁好了再说。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如何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自然人都享有隐私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本案中,虽然酒店房间的所有权属于酒店,但刘先生和女友付费进入的那一刻起,双方之间就达成了租赁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703条对租赁合同的定义,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也就是说,刘先生和女友在一天之内,对房间享有绝对的使用权、占有权,这种时候任何人包括酒店方面无故闯入,都会侵犯刘先生和女友的隐私权。

现在因为酒店方面的过错,导致刘先生和女友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那么理所当然的,酒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数额方面,个人认为最起码是减免当天的房费,毕竟因为男子的无故闯入,显然已经影响了刘先生和女友的正常入住。可酒店却仅仅减免68元的房费,令人不唏嘘。

不过,赔偿数额的多少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双方之间可以进行友好的协商,最终在媒体介入以后,酒店选择赔偿了500元,刘先生和女友也不愿意追究对方的责任。

最后,类似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虽然多数都是酒店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但此事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法律维权毕竟具有滞后性,入住酒店时,还是应当将房屋从屋内反锁。

那么你们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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