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男子和女子认识2个月后,两人就同居生活,不久后,两人订婚,男子给了女子6.6万元彩礼,并帮女子还了73000元房贷,可两人曾两次去办理结婚登记,均因男子没有办理离婚证而失败,后两人分手,女子同意返还10万元给男子,男子不同意,要求女子返还12万元给自己,双方沟通未果,男子将女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了。
(来源:环球网)
经过一年半的相处,张颖终于意识到,她跟李俊林再无结婚的可能,思来想去,她还是决定跟李俊林好好沟通,好聚好散。
2021年8月,张颖经人介绍,认识了李俊林,两人见面后对彼此的第一印象都很不错,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2个月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并打算登记结婚,可两人去登记结婚时,却因为李俊林没有离婚证而没有办成。
原来,李俊林早已经结婚了,但是他说自己跟妻子并没有感情,两人早已经分居,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两人没有办好离婚证而已。
张颖却并没有因此提出分手,她选择相信李俊林,两人继续在一起。
2022年1月,两人谈婚论嫁,李俊林向张颖支付了66000元的彩礼,两人再次去登记结婚,可这一次依旧因为李俊林没有离婚证而没有办成。
张颖虽然有些失望,但是并没有放弃这段感情,两人依旧在一起。
张颖在遇到李俊林之前曾贷款买了一套房屋,跟李俊林同居生活后,李俊林一直都在帮她还房贷。
一开始,李俊林还甘之如饴,觉得两人迟早要结婚的,经济上没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
可时间一长,李俊林开始抱怨,张颖外债太多,两人的经济压力太大了,两人经常因为琐事争吵,一年后,两人分手。
两人没能登记结婚,张颖虽然觉得不是自己的过错,但是考虑到两人在一起的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李俊林给了她66000元彩礼,并帮她付了73000元房贷,她还是想着退还10万元给李俊林,两人好聚好散,各自欢喜。
可李俊林却不同意,他称两人既然没有结婚,那张颖就应当把彩礼和自己垫付的房贷全部返还回来,但是毕竟大家相处一场,他也不想大家难看,只需要张颖退回12万元就可以了。
双方沟通未果,李俊林一纸诉状,将张颖告上了法庭。
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民法典》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具体到本案,李俊林主张自己给付66000元彩礼,是为了跟张颖缔结婚姻,但是两人在相处过程中,多有争吵,现已分手,再无结婚可能,张颖应当把66000元彩礼全部返还给自己。
另外,自己之所以帮张颖支付73000元房贷,也是为了跟张颖组建家庭,好好在一起,两人没有结婚,这73000房贷垫付款张颖也应当返还给自己。
张颖却认为双方没有登记结婚,过错方不是自己,而是李俊林,两人订立婚约后,自己曾两次和李俊林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两次都因为李俊林未与他人办理离婚证,而导致两人未能结婚。
自己在这件事情上,并无过错,并且自己跟李俊林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年半的时间,两人已经有了夫妻之实,又有共同开销,这66000元彩礼不应当返还。
另外,对于李俊林主张的73000元房贷垫付款,应当另案处理。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院认为: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的彩礼数额。
具体到本案,李俊林和张颖订婚后,李俊林给予张颖66000元彩礼,之后两人并未登记结婚,但是两人共同生活了一年半的时间。
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双方的共同生活时间等因素,酌情判定张颖返还37000元彩礼给李俊林。
另外,对于双方主张的73000元房贷垫付款的返还问题,法院认为双方并未登记结婚,张颖应当把这部分款项返还给李俊林。
最终,法院判决张颖返还37000元彩礼和73000元房贷垫付款给李俊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其实从一开始,这段感情就是错误的,李俊林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跟张颖相亲认识,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短短2个月的时间,两人就开始同居生活,并打算去登记结婚。
张颖在得知李俊林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依旧跟他在一起,两人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是不道德的。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高手!男要12万,女给10万,判折中11万。都能接受。
男方涉嫌重婚未遂,应该重罚才对!!罚款10万就行了!![滑稽笑][滑稽笑]
明显是犯法了 没离就结新婚。应该判案了
我读的书少,这个难道不是重婚罪吗?
李某应该送锦旗给法官,张某肯定有少少遗憾,但直面现实也须心平气和。
男的老婆知道再去搞男的,那故事就更精彩了
典型公然白漂
介绍人也真会玩,人家李俊林都是已婚人士,还要介绍给人家单身姑娘,哎!真是搞不懂
看了开头我就猜到了是11w,我没学过专业知识也会
又白嫖乐几年,女的又可以找个接盘侠
我靠这男的想白嫖
年半两万多点,不算贵
重婚?
这是重婚罪了
脑残无底线的自媒体
這女人是想做妾嗎?男人是有老婆的,也與這男人同居。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這與做妾有什麼區別呢?
能退回十万已经不错了,还想怎样,
没结婚,就不算是从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