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野蛮私挖地下室入刑##律师开放麦#
私自改扩建都是违法的行为。
季某在上海多伦路拥有一套281平米的住宅,2023年6月开始装修。然而,邻居家陆续出现裂缝,执法人员上门发现季某私自挖了64平米地下室,深度2.8米。
本案中,季某和姜某因未经批准私自开挖地下室,导致房屋承重结构严重破坏,房屋破坏等级评定为5级,随时有坍塌危险。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危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季某和姜某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姜某在本案中仅有电焊操作证,没有其他建筑资质,却承接了挖掘地下室的工程。这种无资质施工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还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季某作为业主,明知姜某无资质仍委托其施工,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季某并非初犯,2020年就因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被处以行政罚款。此次再次违法,且情节更为严重,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机制,即对于多次违法、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虹口区检察院不仅对季某和姜某提起公诉,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查处违法行为,责令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恢复房屋原状。这种“刑事+公益”的一体履职模式,既惩治了犯罪行为,又推动了行政监管的完善。
本案的判决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更是对公众的一次警示教育。检察官提醒,装饰装修安全事关重大,市民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本案中,季某需承担转移群众、检测修复、墙体重建等费用,总计约100万元。这体现了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承担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修复责任。
上海首例野蛮私挖地下室入刑案件涉及危险作业罪的适用、施工资质认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行政公益诉讼的作用以及对公众的警示教育等多方面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