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张浩把车停在路边,因担心流浪狗在车轱辘上撒尿,便给爱车罩上了车衣。不料,交警说他故意遮挡号牌,直接扣了他12分,罚款400元。张浩大哭申辩,交警却表示,不管开不开车,遮挡号牌都不行。张浩不服,把交警告上法庭,案子经过2审,判决结果出乎意料。
(来源:河南经济报直播济源)
最近张浩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所在的小区,流浪狗特别多,这些小家伙们有时候会在车轱辘上撒尿,留下难闻的气味和斑驳的痕迹。
张浩心疼他的爱车,于是想出了一个办法:给车罩上车衣,这样流浪狗就无从下手了。
这天,张浩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后把车停在路边,然后小心翼翼地给车罩上了车衣。
他看着自己的爱车被保护得严严实实,心里别提多高兴了。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他就接到了交警的电话。
“你好,是张浩先生吗?你的车因为故意遮挡号牌,被我们查处了。请你尽快来处理一下。”交警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张浩一听,顿时懵了。
“遮挡号牌?我怎么可能故意遮挡号牌呢?我的车都没开啊!”张浩焦急地解释道。
“不管你开不开车,只要遮挡了号牌,就是违规行为。”交警的声音不容置疑。
张浩无奈,只好匆匆赶到现场。只见他的爱车被交警围在中间,车衣已经被掀开,号牌露了出来。张浩看着那个被“冤枉”的号牌,心里五味杂陈。
“交警同志,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怕流浪狗在车轱辘上撒尿,所以才罩了车衣。”张浩试图向交警解释。
然而,交警却并没有听他的解释,而是直接开出了罚单:扣12分,罚款400元。张浩一看罚单,顿时大哭起来:“我的车又没开,凭啥扣分罚款?”
交警看着张浩的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不管你开不开车,遮挡号牌都是不行的。这是交通法规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
张浩心里憋屈极了,他觉得自己太冤枉了。他明明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爱车,怎么就成了故意遮挡号牌了呢?他决定不服这个处罚,要把交警告上法庭。
法庭上,张浩和交警各执一词。张浩坚持自己只是为了保护爱车,并没有故意遮挡号牌;而交警则坚持认为张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遮挡号牌,应该受到处罚。
在这个案件中,张浩因给停在路边的爱车罩上车衣而被交警认定为故意遮挡号牌,进而被扣12分并罚款400元。
张浩不服此处罚,将交警告上法庭,但经过两审均败诉。那么,这个案件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呢?
一、张浩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遮挡号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5条第2款的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在这个案件中,张浩给爱车罩上车衣,导致号牌被遮挡,这一行为是否符合“故意遮挡号牌”的构成要件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故意”的含义。在法律上,“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在这个案件中,张浩罩车衣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爱车免受流浪狗的侵扰,他并没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遮挡号牌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然而,从客观上来看,张浩的行为确实导致了号牌被遮挡,这一结果是客观存在的。
那么,张浩的行为是否构成“间接故意”呢?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在这个案件中,张浩作为车主,应该明知罩车衣可能会遮挡号牌,但他仍然选择了这一行为,可以认为他至少存在放任的心态。
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张浩遮挡车牌存在间接故意是有法律依据的。
二、交警的处罚是否合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对于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可以扣留机动车。
在这个案件中,交警对张浩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并扣除了他12分的驾驶证分数。
关于罚款数额,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但具体的罚款数额可能会根据地方性的交通管理规定或具体情节有所调整。
因此,交警对张浩处以400元罚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扣除驾驶证分数的问题,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可以记12分。
因此,交警扣除张浩12分的驾驶证分数也是合法的。
三、张浩的申诉为何败诉?
张浩不服交警的处罚,将交警告上法庭。然而,经过两审均败诉。这主要是因为张浩的行为确实构成了故意遮挡号牌,且交警的处罚是合法的。
在法庭上,张浩虽然提出了自己的申诉理由,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无辜或交警的处罚存在错误。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张浩败诉。(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诺言随风逝
还没见过不遮挡号牌的车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