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女子在银行办业务时发现2年前的17万存单,想着看看什么时候到期,把存单递给了柜员。柜员接过存单后仔仔细细的核对了一下,对女子说存单是假的。女子大呼不可能,柜员安抚说:虽然存单是假的,但17万存款信息是真的,只不过里面的钱没了。 伍大娘听到柜员说的话后,整个人都傻了,她自己都不记得17万存单的存在,不可能是自己把钱取走的,那么是谁取的呢? 柜员瞬间明白伍大娘的言外之意,马上表明银行的存取款都是有记录封存的,是不可能会出错的,让伍大娘自己想想这存单都交给过谁,密码都谁知道。 大年初三的时候,伍大娘到银行想取点新钱,用来给孩子们发红包。 柜员在办理业务的时候,伍大娘翻看钱包,发现一张2023年的存单,有17万。但因为不是她亲自办理的,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期,赶紧让柜员帮忙查查。 柜员接过存单后仔仔细细查看了一遍,然后告诉伍大娘存单是假的。为了安抚伍大娘,还特意跟伍大娘解释了一下存单为什么是假的。 银行本身是有存单真伪的鉴别工具的,在经过档案系统的双重鉴定后,发现伍大娘提供的存单有几点瑕疵: 纸张偏厚,存单偏大,颜色暗淡,关键还缺乏防伪标识,肯定存单是伪造的。 虽然存单上的号码跟系统里的号码一致,但也不能证明存单是真的,而且存单上的17万早已经分7次被取走,如今的存单不仅假而且还是废纸一张。 伍大娘整个人都懵了,表示自己从来没取过。而且回想起2023年,当时伍大娘没有时间去存钱,就让女婿带着手续去帮忙存的存单,然后女儿就把存单交还给伍大娘了。 银行为了自证清白,也得追究一下假存单是哪来的,选择了报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既然存单是伍大娘的,那么能够伪造存单的就只有伍大娘认识的人,想要找出到底是谁所为,银行只能选择报警处理。 警方赶到银行后,调取了银行的存取记录,在仔细查看后才发现,原来存和取都是伍大娘的家人所为,跟银行并没有关系。 经调查,2023年3月13日,是伍大娘的女婿带着伍大娘的身份证在银行存入了17万的存单,2年期限。 女婿存完后,就把存单和身份证还有密码等都交给伍大娘的女儿保管。 就在伍大娘女儿拿到存单后,却动了歪心思。刚存17天后,伍大娘女儿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手续,代伍大娘支取出7000元。 等伍大娘想起来存钱的事问女婿的时候,女婿说给伍大娘女儿了,伍大娘又跟女儿要,女儿就伪造了一张17万的存单交给伍大娘。 在那之后,伍大娘的女儿依葫芦画瓢,分6次取出剩余的16.3万存款。 钱的去向有了结果,证明银行并没有错误,银行也是按照规矩办事。 根据《民法典》第523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只要代理人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和存单人的身份证,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银行就可以支取存单里的钱。 钱虽然是伍大娘的女儿代为取出,那么伍大娘自身存在过错,是因为伍大娘未能够保管好存单和身份证还有密码所致。 根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亲生女儿做出这样的事情,即便是伍大娘不想追究责任,但伍大娘的女儿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可能会因伪造金融票证罪被提起公诉。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封面新闻——2025-02-05——《伪造假存单蒙混过关 女子取走母亲17万元银行存款》
四川达州,女子在银行办业务时发现2年前的17万存单,想着看看什么时候到期,把存单
龙哥看法
2025-02-06 2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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