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咋这么馋?”广东深圳,一女子去马尔代夫过春节,把爱犬寄养在宠物中心,外面放鞭

重瓦下庆 2025-02-07 10:48:38

“嘴咋这么馋?”广东深圳,一女子去马尔代夫过春节,把爱犬寄养在宠物中心,外面放鞭炮,狗受到惊吓,跑出宠物中心,狂奔到高速公路上被撞伤,女子悬赏50000元找狗狗,没想到,她的狗竟被8个高速工作人员给煮着吃了,女子心痛的病倒,高速公司:狗发现时已经死了,会处理嘴馋的员工。

女子春节期间,因为要去马尔代夫,没办法照顾自己的爱犬一一,就把爱犬寄养在宠物中心。

一一陪伴女子4年了,给她带去无数欢乐,已经不是宠物狗,而是她的家人了。

虽然女子也不舍得,但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宠物中心费用过年期间不便宜,但一一能得到很好的照顾,花多少钱她都舍得。

可万万没想到,正在度假的女子,却接到了宠物中心人员打来的电话,1月29日早晨7点多,宠物中心外面放鞭炮,她的一一受到惊吓,跑了出去不知去向。

女子得知后,那还有心情度假,立马定了机票,心急如焚回了国,她发布寻狗启示,不惜代价悬赏50000愿找自己的爱犬,想尽各种办法搜寻,甚至动用了猎犬,可还是一无所获。

经过一番苦苦寻找,女子最终查看监控,发现了一一的行踪,但结局让她无法接受,病卧在床。

原来,一一受惊吓跑丢的早晨,它狂奔到高速公路上,被来往的车流撞伤,但是并不严重,如果及时救治,定会痊愈。

但是,2个高速工作人员带离高速,不是把它送去宠物医院救治,而是带回了公司食堂。

一一被3个人宰杀,然后煮成了肉,被8个人分食殆尽。就这样,一一躲过了车流,却没躲过人的残忍。

而且,当得知一一的主人悬赏找它,高速工作人员多次提供假消息主挠女子找狗。直到最后无计可施,无法抵赖,才在2月1日晚承认他们吃狗的事实。

女子得知爱犬不在了,悲痛欲绝,嚎啕大哭,她直接病倒了。

而高速公司回应,涉事的2个工作人员,当时拍视频上报了监控客服中心登记,狗狗已经被撞死了,他们认为是流浪狗,就私自把狗吃了,会按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那不是单纯的一只狗狗了,主人悬赏5万说明非常爱它,把它当成家人了!这真不是钱的事,主人悬赏五万找狗,你赔人家多少?

有人觉得,如果是高速上发现撞死的狗,被吃了按肉狗价赔,如果是活狗被捕杀吃肉,按肉狗价赔了之后批评教育。不要说什么精神赔偿,就想问问,狗万一窜到车道上引起车毁人亡的事故,车主还会出来认狗不?

还有人觉得,没栓绳当然只能认为是无主的野狗,这个事换作是谁谁不吃?不吃浪费食物资源,吃饭是人的基本权利。因为悬赏5万元,所以这条狗就比人金贵,所以处理人,如果没人悬赏,这狗就成了人人喊打的可能带狂犬病的野狗。

《民法典》第18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女子把爱犬寄养在宠物中心,双方形成了寄养合同关系。

宠物中心有义务妥善照顾犬只,确保其安全。由于宠物中心管理不善,导致犬只因鞭炮声惊吓逃出,并最终遭遇不幸。

宠物中心的行为构成了违约,损害了女子的财产权益,在此情感价值极高的宠物被视为财产的一部分。女子有权要求宠物中心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女子在追究高速工作人员责任的同时,亦可考虑向宠物中心索赔。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速工作人员明知犬只是他人的财产,从后续女子悬赏寻找可知犬只并非无主,却故意将它宰杀并分食,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如果犬只的市场价值达到或超过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则高速工作人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即使犬只价值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高速工作人员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宠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妥善管理宠物,防止它逃逸造成他人损害,否则犬主过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宠物中心作为管理人,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同时,高速工作人员在发现犬只时应采取妥善措施,如联系宠物中心或报警,而非私自处理。

高速工作人员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也严重损害了女子的情感。

女子有权依法追究宠物中心和高速工作人员的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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