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8岁的青年阿强因被分手,怀疑14岁的少年小杰“横刀夺爱”,于是深夜带人找上门来。不料,在殴打小杰的过程中,阿强反被小杰用水果刀连捅10刀,伤势严重。事后,阿强一纸诉状将小杰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赔4.2万余元。小杰一家人则坚称正当防卫,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来源:乐安县人民法院)
18岁的青年阿强性格豪爽,但脾气却有些冲动。阿强曾有个心爱的女友,两人感情深厚,然而好景不长,女友突然提出了分手,这让阿强心有所不甘。
阿强在痛苦中四处打听,终于得知了一个消息:原来,女友之所以和他分手,是因为看上了一个年仅14岁的少年小杰!
这个消息让阿强很恼火,他心想:我阿强哪点比不上那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
阿强越想越气,决定要找小杰“算账”。于是,在一个深夜,他纠集了几个“兄弟”,浩浩荡荡地来到了小杰的家。此时的小杰还沉浸在梦乡之中,完全不知道一场灾难即将降临。
阿强一行人踢开了小杰家的门,冲进了卧室。小杰被惊醒后,看到眼前这一幕,吓得瑟瑟发抖。
阿强二话不说,上前就揪住了小杰的衣领,恶狠狠地骂道:小子,你敢抢我女朋友,活得不耐烦了吧?说着,阿强挥起拳头就朝小杰的脸上砸去。
小杰虽然年纪小,但也是个有骨气的孩子。他见阿强如此嚣张,心中涌起了一股莫名的勇气。
他奋力挣脱了阿强的揪扯,想要逃跑。然而,阿强岂肯罢休,他追着小杰满屋子打。
就在这时,小杰的眼角余光瞥见了床头上的一把水果刀。
他心中一横,想: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不如拼个鱼死网破!于是,他顺手抄起了水果刀,转身就朝阿强刺去。
阿强万万没想到,这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小子居然会动刀子。他躲闪不及,被小杰连捅了10刀。顿时,阿强瘫倒在地,痛苦地呻吟着。
小杰的父母听到动静后,赶紧跑了过来。他们看到眼前这一幕后,他们赶紧将阿强送到了医院,并报了警。
经过全力抢救,阿强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然而,他的身体却留下了多处伤痕,构成了轻伤一级。
阿强心中充满了怨恨和不甘,他决定要让小杰及其父母付出代价。
于是,阿强一纸诉状将小杰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2万余元损失。
他认为,小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阿强和小杰之间的冲突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小杰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阿强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
一、小杰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在这个案件中,小杰在遭到阿强的威胁、殴打时,出于自保的目的,持刀反击阿强。那么,小杰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呢?
小杰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1,阿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小杰的人身安全的威胁。他带着一群人深夜闯入小杰家中,对小杰进行了威胁、挟持和辱骂,并动手殴打小杰。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小杰的人身权利,属于不法侵害。
2,小杰在遭到阿强的殴打时,处于恐惧和慌张之中。他为了自保,才顺手抄起了床头上的水果刀进行反击。
这种行为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综上所述,也要注意到,小杰在反击过程中,使用了杀伤力较大的刀具,并且连捅了阿强10刀。
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可能存在一定的恶意,并且造成了阿强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
因此,小杰的行为虽然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过度防卫成分。
二、阿强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
阿强认为,小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他要求小杰及其父母赔偿自己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2万余元损失。
那么,阿强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阿强的诉求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得到完全支持:
1,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小杰的行为虽然可能存在一定的过度防卫成分,但并未造成阿强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
因此,小杰的行为可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从民事赔偿责任的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小杰年仅14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造成了阿强的损害,应该由其监护人(即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阿强在这个案件中存在一定的过错。他因不正确的婚恋观对小杰产生怨气,并主动挑衅小杰。
他率先动手殴打小杰,并且在小杰没有动手时,仍持续殴打小杰。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导致了冲突的发生。
因此,阿强对自己受伤也有较大的过错。
综上所述,最终,法院判决小杰限期赔偿阿强2.5万余元损失。(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