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光清智断鸡雏案:以公正赢得“段青天”美名

历史和江湖 2025-02-11 13:39:28

清咸丰二年,浙江鄞县农民陈阿大为父治病进城请郎中,不慎踩死米店鸡雏,遭店主索赔九百文,陷入困境。彼时,天下大乱,百姓生活困苦,新任知县段光清以清廉著称,深受百姓爱戴。

陈阿大携三百文急赴城中,欲为病父求医,不料路遇此祸。店主坚称鸡雏为“九斤黄”,长大后价值九百文,索赔不减。围观者众多,劝和无果,争吵声惊动下乡查灾的段光清。

段光清闻讯而至,听取双方陈述后,先令陈阿大赔偿店主。陈阿大无奈,脱下外套典当,加之原有三百文,仍欠三百文。段光清遂自掏腰包补足,共付九百文予店主。

然段光清并未就此罢休,转而质问店主:“鸡雏尚幼,需三月方能长成,期间耗费粮食无数,你既得九斤肉价,又省九斗米钱,岂非不公?”店主哑口无言,只得退还九斗米予陈阿大。

陈阿大喜出望外,用米抵钱赎回外套,归还段光清三百文,余下米粮既够父病之需,又能养家糊口。段光清之举,既解陈阿大之急,又彰显公平正义,赢得百姓赞誉,被亲切称为“段青天”。

此事传为佳话,段光清仕途顺畅,历任浙江按察使、布政使及吏部左侍郎,始终清廉为民,成为后世楷模。其言“当官不能为百姓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不仅自勉,亦道出百姓对好官的朴素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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