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重庆,女子和男友恋爱同居期间,借给男友20万。3年后男友提出分手,女子恋恋不舍,为表诚意将欠条还给了男友,实际男友并没有归还20万。最终两人彻底分手,女子要求男友还钱,男友亮出欠条,翻脸不认账。无奈之下,女子将男友告上法庭要求讨回20万,法院判决,一方欢喜,一方愁!
20万元打了水漂,王平赔了钱,还把自己搭了进去,她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大嘴巴!
王平和张青,在一次校友会上相识, 两人一见钟情,从此两心相悦,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开始了热恋。
张青是外地人,他又是家中的老大,下面有弟弟妹妹在上学,他的大部分工资都要帮衬家里。
而王平是家中的独女,工作比较稳定,父母做生意,家里条件比较好。
尽管两人门不当户不对,但热恋中的女人头脑简单,只要一个爱字啥都不在乎。
两人恋爱不久就同居在一起,而同居后的所有花销几乎都是王平掏钱。
王平认为这就是爱,爱一个人就要奉献,而她忘记了爱是两个人的事,是平等的。
2019年,张青家里遇上了急事,需要用钱,而他自己并没有积蓄,他向王平借钱。
王平早就把张青当成了家人,她丝毫没有犹豫,按着张青的需求,分4次给他的账户打了20万。
张青主动给王平写了欠条,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日期。
双方已经在一起两三年了,按说早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可张青总说自己家里条件差,没车没房,怕委屈了王平,等自己有了能力再娶她。
不得不说,张青的算盘打的真好,白捡一个女人,还不用花钱,干嘛要结婚呢?
可时间一长,两人再和各方面的差距,都显露出来了。
王平指责张青自私、没担当,而张青又觉得王平娇生惯养,任性跋扈。
两人有了矛盾,但谁也没提分手。
到了还款日期,张青并没有主动还钱。
王平怕伤了二人之间已危危可及的感情,也没主动要求他还钱。
2023年,这段长达三年多的感情还是走到了尽头,张青提出了分手,王平不得不同意。
在处理欠款的问题时,张青说,自己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等有了钱会尽快还清。
王平对这段感情还恋恋不舍,她一厢情愿的认为,冷静一段时间之后,两人还会重归于好。
张青反正也还不上钱,将来结婚后,钱也到不了外人手。
为了表达诚意,王平主动把借条还给了张青。
张青可不这么想,他觉得王平矫情又任性,不适合自己的家庭,既然分手,绝无复合的可能!
他很可耻,明知道2人无复合的可能,但还是收下了借条。
他的目的,是为自己日后留了条后路。
之后,王平多次提出重归于好,但张青一直敷衍,并没有付出真心。
王平只是单纯,但并不傻,时间一长,她也对这段单方付出的感情没了兴趣!
既然两人已正式分手,20万块钱也不能打了水漂。
王平多次和张青沟通,让他尽快还钱,然后各奔东西,从此两不相欠!
张青这时也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
他一口咬定,20万元早就还清了,不然欠条怎么会在自己手里?
一对相恋几年的情侣,彻底撕破脸成了冤家,王平这才明白自己被算计了!
虽然她手里还有一张欠条的复印件,但作为证据,却不能证明欠款的真实性。
无奈之下,王平将张青告上法庭,索要自己的20万元。
法庭上,张青辩称,自己确实借了王平20万,但2023年的上半年,两人分手后,自己主动还了15万元,王平才将欠条归还自己。
剩余的5万元,作为两人同居期间的生活费,所以自己不应归还。
法院审理查明,20万欠款是在双方同居期间产生,双方确认20万元欠款的事实并无异议。
但欠条是王平主动,并自愿还给张青。
按着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只有将欠款还清,才可以将欠条归还欠款人。
王平作为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1、张青向王平借款20万元并出具欠条,形成了借款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张青向王平借款,双方存在明确的借贷合意,欠条是双方借款合同的书面凭证。
2、王平主动将欠条返还给张青,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债务已经清偿的一种表示。 在民间借贷的通常交易习惯中,借款人还清欠款后,出借人才会归还欠条。 虽然王平主张是基于感情因素归还欠条,但从法律证据的角度看,这一行为被理解为债务结清。 3、法院判决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平虽然主张张青未归还欠款,但她无法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而张青则以欠条已被归还,作为已还款的抗辩理由,在证据上占据优势。
一审,法院根据王平主动归还欠条的行为,以及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判决驳回王平的诉求。
王平觉得太冤了,她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皆为化名
夜雨声声烦
嗯。。男权出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