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大年初五,小静家来客,她前往菜市场买排骨。在肉摊一次性买了4根,摊主迅速剁好称重,称共225元。小静付款后觉疑,查看发现袋中混有大量脊骨尾骨,非她所要的精排。要求退钱遭拒,小静将排骨倒回案板,挑出不少脊骨。摊主嚣张称市监局未上班,投诉无用。
大年初五,小静的家里热闹非凡,亲戚朋友都来串门拜年。小静作为家里的主妇,自然得张罗一桌好菜招待客人。她匆匆忙忙赶往菜市场,打算买些新鲜的排骨来炖汤。
菜市场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小静挤过人群,来到了一个肉摊前。她一眼就看中了那几根色泽鲜亮、肉质饱满的排骨,于是指着其中四根对摊主说:老板,给我剁这四根排骨。
摊主手脚麻利,很快就将排骨剁成了小块,然后往电子秤上一放,说:一共225元。小静也没多想,掏出手机就付了款。
可是,当她提起袋子准备离开时,却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她心里嘀咕着:我挑的排骨三根都比较小,只有一根长的,怎么可能这么重?按我的经验,这四根排骨远远不到4斤。
小静长了个心眼,她拉开袋子仔细一看,顿时愣住了。原来,袋子里竟然混进了很多脊骨和尾骨,而她明明要的是精排!
她顿时火冒三丈,对摊主说:老板,我不要了,你给我退钱!
摊主一听,脸色立马就变了。他摆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说:排骨都已经剁了,怎么可以不要呢?
小静可不吃他这一套,她二话不说,将排骨一股脑儿地倒在了肉摊的案板上,然后随便一挑,就挑出了至少三分之一的脊骨和尾骨。
她指着那些骨头,生气地说“我为什么不要?我要的是四根排骨,你为什么给我装这么多这些骨头?就算有脊骨,一根里面有一块也就算了,你为什么给我装这么多?
摊主见状,仍然坚决不愿意退钱。他嚣张地说:市监局还没上班,你投诉也没用!
小静一听这话,更是气得不行。她心想:这摊主也太嚣张了,明明是他欺骗消费者,还这么理直气壮!
这摊主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他明明知道小静要的是精排,却故意混进脊骨和尾骨来欺骗消费者。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诚信经营的原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摊主在销售排骨时,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情况,将脊骨和尾骨混入精排中销售,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因此,小静完全有权要求摊主退钱,并要求摊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内容中均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