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一女子抱着孩子逛金店,然后让工作人员拿了几款金手镯试戴。期间,女子趁着

雷雷说趣 2025-02-18 18:41:11

山西晋城,一女子抱着孩子逛金店,然后让工作人员拿了几款金手镯试戴。期间,女子趁着工作人员与孩子争夺金手镯时,悄悄将一款金手镯藏进了衣袖,然后若无其事的抱着孩子离开了。工作人员发现丢失了一只金手镯后,立即查看了监控,发现正是女子所为。网友:拿孩子做幌子,太可恶了! (来源:蓬勃新闻)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涉事女子抱着一个两三岁左右女童,在金店柜台前徘徊了一阵。 金店店员看到后,热情地将女子迎入店内,并询问女子想看看哪类金饰。女子在店内转了一圈,最后停在了放着金手镯的柜台前。 店员立即进入柜台,给女子推荐了几款金手镯,并示意可以试戴。 女子也毫不客气,拿了几款金镯子一一试戴。期间,女子还将一款金手链给了手中的孩子把玩,店员担心孩子会扯坏金手链,所以一直盯着孩子的双手。 最终,女子在试戴完后,把金镯子和金手链交还给了店员,说再考虑考虑,然后抱着孩子离开了。 店员并未因女子没买而生气,她迅速将刚才女子试戴的金镯子放归原位,然后在摆放过程中,店员却发现少了一个金镯子。 这下店员慌了,按照现在的金价,这款手镯可是近万元的,她立即与其他店员沟通,大家一起寻找了起来,但始终没有找到。 无奈之下,店员调取了监控,结果发现是店员在与女子手中的孩子拉扯金链子时,女子偷偷将一个金镯子藏入了衣袖中。之后,店员报了警。 对此,有网友表示:什么叫自作聪明,这就是典型。 还有网友直言:这女的竟当着孩子的面偷东西,难道不知道这会带歪孩子吗?太不负责了! 1、女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很多人认为,盗窃应该偷偷摸摸地,光明正大的那不是盗窃,而是明抢。 但女子的行为并不符合明抢的定义,至少她的行为并不符合抢的定义。根据监控视频来看,女子是趁着店员不注意,悄悄将金镯子藏在了衣袖中带走的。 因此,女子的行为属于非法占有的秘密窃取,符合盗窃的定义。 按照这金手镯的大小以及现在的金价来看,这个金镯子的价值就算没有一万元也值七八千元。 也就是说,女子的行为很可能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至于女子手中的孩子,其虽然参与了女子盗窃一事,但她完全不明白什么是盗窃,她只是出于好奇把玩了金手链。 此外,就算孩子知道并且选择了配合,但按照她现在的年龄,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2、女子如果归还了金手镯,是不是可以不用被判刑? 本案中,女子只要实施了盗窃罪的行为,除非被认定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否则仍需要面临刑事处罚。 至于女子归还金手镯,这只能算是退赃。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由此可见,退赃不会免于刑事处罚,只能减轻刑事处罚。 因此,女子还是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的,甚至会影响到孩子未来的仕途,这也许就是贪心的代价。 关注@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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