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孕妇张女士在D3702次动车上被旅客叶先生违规放置的行李箱砸中腹部,导致7个月胎儿早产离世。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旅客叶先生在南宁东站上车后,将行李箱放置在贴有“连接部位 勿放行李”标识的行李架隔断处。列车启动时,行李箱掉落砸中孕妇张女士腹部,导致其胎盘早剥,最终胎儿早产并在两日后离世。广州客运段发布的通报确认了事件经过,并称列车工作人员在事发后立即广播寻医,安排医生旅客现场救治,随后陪同张女士前往医院。铁路部门对婴儿离世表示慰问,并称将“依法依规处理后续工作”。 张女士称,事发后列车长未主动联系救护车或协助中途下车,仅广播寻医;下车后车站人员也未提供出站或医疗协助,她自行打车就医。 铁路部门认为责任在叶先生,而叶先生称应由铁路方负责。双方均未主动联系张女士协商赔偿,导致其被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违规放置行李是直接原因,若未按规范放置,需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未及时制止叶先生违规放置行李,未尽到安全检查义务; 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未排查行李风险、医疗救助程序存在疏漏)。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铁路方作为承运人需对运输过程中的旅客伤亡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证明伤亡由旅客自身健康或故意行为导致。 若铁路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补充责任;叶先生作为直接侵权人则承担主责。 张女士已于2025年2月19日向法院起诉铁路部门和叶先生,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其律师建议收集乘车凭证、医疗记录、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据,以明确因果关系及责任划分。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谭敏涛指出,铁路部门可能因管理疏忽承担次要责任,而叶先生因违规行为负主责,但具体比例需法院根据证据判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强调,若铁路方安全措施不到位(如未纠正行李放置问题),也需承担侵权责任。部分网友认为铁路方监管不力,仅贴标识不足以防范风险; 也有观点认为叶先生作为直接责任人应负全责,铁路方仅需承担人道主义补偿。 此次事件暴露了公共交通中行李管理及应急救助的漏洞。法律层面,叶先生和铁路部门均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责任划分需通过司法程序明确。张女士的诉讼或推动铁路部门加强安全巡查与旅客提示,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2025年1月22日,孕妇张女士在D3702次动车上被旅客叶先生违规放置的行李箱
君旭和趣事
2025-02-20 10:04:10
0
阅读: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