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女子起个大早来银行办业务,结果从8点等到11点,还没叫到她,一上午就叫了6个号。再一看,8个窗口竟只开了2个,其中一个还是对公业务。女子气炸了,觉得银行是在磨洋工,工作人员却表示,领导就安排了这么点人上班,我们也没办法!
2月18日,女子早早就从家出发,来到银行办业务。到的时候,正好是早上8点多。
女子想着早到早排队,也能早点办完业务,弄完她还有其他事情要忙。
然而,这个时间点,大厅里已经有不少人,看来大家都跟她有一样的想法。
女子拿了号,开始等候。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迟迟没叫到女子的号。
这不应该呀…怎么效率这么低?她抬头一看,找到了原因。
她发现,银行总共8个窗口,竟然有6个都没开,只有2个窗口在办理业务。
更无语的是,其中一个窗口还只对公,这意味着大部分来办对私业务的客户,都只能挤在那一个窗口前排队。
女子很是疑惑,这么大的银行,这么多窗口,为什么只开两个?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对公业务,这不明显是在耽误大家的时间吗?
就这样,女子从8点多等到了11点多,还没轮到她,一上午竟然就只叫了6个号。
女子彻底坐不住了,再等下去,银行都要午休了,那她这一上午不就白浪费了吗?
女子气得拍下自己的遭遇曝光到了网上,而事后工作人员是这么解释的。
工作人员表示,银行一直以来都只开2个窗口,其中一个是对公业务,没有对公业务时才会办理对私业务。
他们也希望多开几个窗口,但是人手不够,领导只安排了这么多人值班,没办法!
她就算把8个窗口都开开,里面没坐人,又有什么意义?
听到这样的解释,女子心中的怒火更加难以平息。她觉得银行作为服务机构,应该充分考虑到客户的需求和体验,既然人员配置上不足,那就要改进呀!一句没人就能解决事情吗?
有人看后说,银行柜员多为正式员工,人力成本很高,当前这个经济形势,都体谅一下吧!能通过手机办理,就尽量通过手机办,也好减轻银行柜面压力。
也有人反驳,我们体谅银行,那谁体谅我们?既然用人成本高,那8个窗口里全部安排机器人好了!全行就留个行长,剩下全都下岗回家!怎么样?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女子的遭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女子作为消费者,在接受银行服务时,有权了解银行的服务流程、窗口开放情况以及业务办理效率等真实情况。
银行未能提供足够的服务窗口,导致消费者长时间等待,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银行应提前告知或公示服务窗口的开放情况,以便消费者合理安排时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虽然此条主要强调消费者的选择权,但在本案例中,可以引申理解为消费者有权选择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
银行长时间只开放少量窗口,导致服务效率低下,实际上限制了消费者选择高效服务的方式。
虽然消费者可能无法直接选择具体的服务窗口数量,但银行作为服务提供者,应努力提升服务效率,以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需求。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消费者与银行建立服务合同时,银行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效率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银行长时间只开放少量窗口,导致消费者长时间等待,未能按照约定的服务效率履行合同义务。虽然服务合同中可能未明确约定具体的窗口数量和服务效率,但银行作为专业的服务机构,应遵循行业惯例和消费者期望,提供合理、高效的服务。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