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女子开车将骑自行车过马路的老人撞倒,造成老人颅脑损伤后,交警认定女子负

小蚂蚁评事 2025-02-25 23:49:54

河北唐山,女子开车将骑自行车过马路的老人撞倒,造成老人颅脑损伤后,交警认定女子负事故主要责任,老人家属打了两年的官司,法院终于判女子赔偿老人各项损失86万余元。谁曾想到,现在老人都过世八年了,还有74万余元没有执行到。是女子没有钱吗?十年来,女子账户流水高达3000万元!   (来源:九派新闻)   肇事司机姓黄,2015年10月6日,黄某在唐丰路某路段,撞倒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62岁老人赵某,造成赵某颅脑损伤。   交警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后,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负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   在赵某家属的要求下,事发后两个月,黄某支付了7.6万元医疗费,之后就没有再拿出一分钱。   赵某家属要求黄某承担赔偿责任未果,一纸诉状,将黄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黄某承担法律责任。   将近两年后,法院在去除掉之前垫付的医疗费,判黄某还需偿还赵某85万元。   因黄某拒不履行剩余赔偿,赵某家属没有办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赵某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赵某家属的权利,后来在唐山中院执行部门的监督下,法院执行到了10万元赔偿款。   但剩下的74万余元,已经过去十年了,还没有执行到位,黄某也当了十年的老赖!   是因为黄某没钱还,所以执行不到吗? 赵某儿子表示,车祸发生后2年多,黄某家先后购置了新车等,但始终拒绝支付赔偿款。   注意,上面说的是黄某家购置了新车,不是说黄某,这是有区别的。   简单地说,黄某家的财产可能已经转移到家属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能直接执行黄某家属的财产,需要先进行撤销之诉。   《民法典》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赵某可以撤销黄某把财产赠与给他人,或低价转让给家人的行为,进而获得赔偿款。   同时,两高拒执罪司法解释规定(2024年12月颁布),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不仅黄某构成拒执罪,和黄某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的人也构成拒执罪。   至于黄某近十年来银行账号有3000万元的流水。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原告可以申请保全措施,防止被保全的财产出现转移、隐匿等不良行为,以此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简单的说,保全措施存在的意义主要是为了保证未来的判决能够顺利得以执行。   赵某的问题就出现在,家属在诉讼的时候没有对黄某的财产进行保全,黄某有了准备,黄某的其他债务人又抢先一步保全了黄某的财产,导致赵某拿到胜诉判决后,执行不到赔偿款。   最后,这件事告诫大家,在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预判,以免胜诉判决成为一纸空文。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0 阅读:219

评论列表

暖心的人

暖心的人

2
2025-02-26 13:34

没有保险吗?

小蚂蚁评事

小蚂蚁评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