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骗到一个?”陕西,男子在女儿8岁这年,给女儿买一份“状元红”保险,一年交一万,交满10年就可以连本带利的取出。结果女儿快要上大学了,保险公司又说大学四年间每年只能取2000余元,其余的本金要等到女儿满60岁了才能提取,男子不服:“买的时候说得好好的,咋就取不成了呢?” (来源:潇湘晨报) 谢某和妻子结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
谢某是一名厨师,在某饭店工作,每个月的收入有5000多元,平时感觉没怎么花,钱就没有了。 女儿八岁这年,在某保险公司上班的亲戚,突然找到谢某,说他们公司有一款保险,很适合谢某,谢某可以买这款保险,给女儿买一份上学的保障。 如果亲戚给谢某推荐他的保险,谢某会嗤之以鼻,但关系到孩子,谢某耐心地听了下去。 亲戚告诉谢某,这个保险是专门为孩子设定的,叫状元红,一年交一万,交满10年就可以连本金带收益一块取出来。 谢某听完,算了一下账,孩子现在8岁,十年后孩子刚好18岁,那个时候孩子该上大学了,是需要给女儿攒一笔钱。 谢某继续和亲戚沟通了一阵,想着亲戚所在的保险公司是大公司,不会骗人,当即交了第一笔1万元钱。 谢某说,签合同的时候,由于是熟人,对方让他在哪里填空签字,他就填哪里(这是本案重点)。 保险推销员承诺的内容,和保险合同上写的不一样,这要怎么办? 首先,除了承诺内容和合同约定不一样外,销售保险的业务员和给我们的保险合同里签字的业务员,也经常不是同一个人,这些有关系吗? 从情理方面讲,我们是因为相信保险推销员,才签订的保险合同,应该按照保险推销员承诺的内容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而且《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严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活动中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这样来看,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亲戚向谢某承诺的条件,承担保险责任。是这样吗? 真这样想,就太天真了。 其次,在法律上,你买的是保险公司的东西,产品你是认可,条款你都搞明白了,最后才在保险合同上签的字。 你说不是这样,那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你拿出证据来,保险推销员当时是怎么说的?(拿出来了,保险公司也不认)。 你拿不出来,但保险公司可以拿出保险合同,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我们的产品要60岁后才能兑付。 有合同在手,保险公司不怕客户和公司扯皮,这方面他们是专业的。 再次,保险公司最怕的是产品条款你没搞明白,因为发生纠纷后,关键在合同条款上。 《保险法》第17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条款都是专业人士设计的,非常的专业性和复杂,普通投保人难以充分理解其含义和范围。 为了避免普通人被保险公司欺骗,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提示免责条款,帮助投保人更全面地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明确免责条款的语义、范围,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最后,有网友说,他买的保险每年一万五,交十年,卖保险的朋友说十年可以取,现在交满10年了,可只能取二万九千多,本金到他儿子80岁的时候才可以取。保险急需监管整顿了。 还有网友说,就算到女儿60岁去取钱时,女儿也不能取,只能投保人取,一旦投保人不在了,就永远也取不了,保险公司只认投保人而且被受益人同时在场才能取,保险公司精明着呢。
这家伙很懒
有些保险 可以理解成变相的抢钱
老李有理
钱是你的,心甘情愿送给别人管理,还说啥
东燕
国内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是不保险的
寒星
有组织,有后台老板的欺诈。
半夜玩手机
不要听卖保险的各种游说,谁找你卖保险,你就应该知道,卖保险的就当你是一个傻子,你就应该呼他嘴巴
集团0字号工
状元红成夕阳红了。。
用户12xxx06
保险业务提成那么高,难道保险公司白送你钱不成,上赌场风险都比买保险低
他的朋友
除了车险、学平险,其他保险都不保险!
As
保险一概不买
有来有去
国内的保险就是最不保险的
紫竹
国内商业保险,过街老鼠
用户10xxx79
这个状元红很多人在买的,打着为了孩子的𣄃号很多人上当受骗,都什么社会了还相信别人会送钱给你花?
不落的太阳
保险公司分明是在骗钱,国家应全面治理。
用户10xxx26
信保险公司推销员的话?脑子有问题
看天下
说句不好听的话 那是肉包子打狗 有去无回
自我效能
有计划有组织的欺骗,就检测你上不上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