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女子在明知朋友要过来找其的情况下,仍在家中与情人发生关系。朋友在家门口敲

重瓦下庆 2025-03-08 10:27:02

黑龙江,女子在明知朋友要过来找其的情况下,仍在家中与情人发生关系。朋友在家门口敲门40分钟并打了20多个电话后,女子因害怕被发现与情人的关系,通过用床单、毛巾绑在一起的方式爬窗下楼并导致坠楼身亡。案发后,家属同意与敲门的朋友调解处理,但却将情人告上法庭。

(来源: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法院)

男子纪某与女子范某是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个儿子。儿子考进县城的高中后,为方便照顾儿子,范某在离学校很近的某小区租了一套房子,平时母子俩居住于此。

丈夫纪某经营一家养殖场。为了方便管理羊群,纪某平时主要住在经营的养殖场。

男子周某、孙某、闫某都是种植户,三人因所承包的土地相近,成为了好朋友。

虽然三人几乎同时认识范某且关系都不错,但孙某、闫某不知道的是,周某在认识范某三年后便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并经常趁范某儿子不在家时在其家中发生关系。

事发前一天晚上,周某、孙某、闫某、范某一起聚餐喝酒。在用餐喝酒期间,孙某主动邀约范某次日早上一起去看望二人共同的朋友,范某当时表示同意。

次日早上7时40分,孙某打电话给范某确认一会去看望朋友的事,挂完电话后,孙某又打电话给闫某并约其一起去找范某。

8时30分,因范某的儿子已经去上学,孙某突然来到范某家中并与其发生了关系。

8时50分,孙某、闫某来到范某在三楼的家门口敲门。因见无人开门,二人准备离开。可到了二楼时,刚好见到邻居开门。

二人问了邻居后,邻居不明所以并表示家里肯定是有人、刚刚还听到有人在说话。

听到邻居这样说后,孙某持续给范某打了20多个电话,并与闫某轮流不停敲门。

二人敲门期间,范某给楼下另一邻居打了五六个电话确认孙某、闫某是否已离开。

因不确定二人什么时候才离开,且又害怕被发现自己与周某的关系,范某与周某决定通过自制绳索爬窗的方式,先行下楼。

随后周某与范某用床单与毛巾系在一起连成绳索并将范某顺到楼下。即绳索一头系在范某的腰上,周某抓住绳索的另一头。

可二人没想到的是,其通过这么危险的方式下楼时, 孙某、闫某却因范某既不愿意开门也不肯接电话,已经开始下楼离开。

二人更没想到的是,范某在下落的过程中,结果却因绳结没有绑紧导致松开,并造成范某因头部先落地、当场死亡的后果。

9时34分,范某坠落到一楼地面时,刚好被孙某、闫某发现。二人随即报警。

后经鉴定,范某系生前高坠致颅脑损伤、颈椎断裂死亡。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因周某、孙某、闫某主观上对范某的死亡不存在故意,且也不可预见,故认定三人均不构成犯罪。

后经调解,家属同意以赔偿5万元为条件,与孙某、闫某调解处理并签订了协议,但因周某与范某是情人关系,家属不同意与其调解并将其告上法庭索赔60多万元。

家属认为:

周某明知爬窗下楼行为的危险性,但其仍然同意并协助范某爬窗导致坠楼身亡,周某的行为存在过错且其过错是导致范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周某认为:

第一,提出爬窗下楼的人是范某,且事发在其家中,其本人对现场环境状况比周某更加清楚,主要责任人应当是范某。

第二,闫某、孙某已经通过邻居得知家中有人,可二人仍然持续敲门40多分钟并给范某共计打了20多个电话。二人的行为直接导致范某产生了极度恐慌的情绪。

因此,闫某、孙某也应追加为本案的被告人,并分别承担各自的过错责任。

民法典1172条规定 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法院这样判:

1,家属因已经与闫某、孙某达成并履行了调解协议,且明确表示不追加二人为被告,是其自愿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且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但二人在已经确认并明知范某家中有人的情况下,持续敲门40多分钟并给范某共计打了20多个电话,该行为明显违背作为客人登门拜访的常理,并造成范某的心理极度恐慌,故二人的行为存在过错。

即法院也认为,闫某、孙某存在过错,只是因家属放弃追究二人的责任,法院不再对其行为所要承担责任的比例进行评价。

2、范某过错大于周某应承担主要责任。

首先,范某事发前一天晚上以及事发前一个小时均同意与孙某一起去看望朋友,但却因周某的突然到访并在明知孙某会来找其的情况下,仍然与周某发生关系并因此而导致不敢开门的后果,此为其过错一。

其次,范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对爬窗危险性系明知的,此为过错二。

最后,范某背叛婚姻家庭,此为过错三。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综上,法院酌定周某承担40%的过错责任并赔偿家属的经济损失共计23万元。

1 阅读:60637

评论列表

朋友

朋友

62
2025-03-08 14:33

周某与范某发展成情人关系。車发当天,孙某去范某出租屋发主性关系。写的什么东西?

用户13xxx73 回复 03-09 06:18
小编写的“某、某、某”,将自己也绕晕了,不知哪“某”是哪“某”了。[红脸笑]

Dg 回复 03-09 10:40
最后吧,四个都有关系,这个姐姐厉害

丿丿丿丿丿

丿丿丿丿丿

55
2025-03-08 20:50

关心朋友不对吗?明知你在家,敲门不开,电话不接,作为朋友不担心吗?

威武将军

威武将军

37
2025-03-08 20:21

老纪呀,你的婆娘比牛羊还骚

闲人亦至

闲人亦至

29
2025-03-08 23:57

关那两个朋友什么事,如果有罪那邻居也有罪了,物业也有罪

用户14xxx00

用户14xxx00

28
2025-03-08 22:21

都是神经病,小便也是,范女人在自己家里,还用得着用绳子往下面滑下去

13579 回复 03-09 00:48
滑下去是为了装从外面回来,制造不在家中假象

冰冰冰冰 回复 13579 03-09 02:07
真没必要,夫妻的核心还是赚钱和孩子,瞒不住就实话实话呗,异地分居找情人实在太正常,只要钱没让人骗走,都能协商,守空房反人性本就不现实

凡石

凡石

26
2025-03-08 19:35

乱七八糟的,反正这个女人跟很多人都搞了

爱恨分明

爱恨分明

17
2025-03-08 23:37

这应该是AI文章在谱法,乱七八糟的,一会儿是孙某与范某发生关系,又孙某与闫某来敲门的

子弹头

子弹头

12
2025-03-08 21:56

做就做了,害怕人知道。怕知道不要去招惹是非。

futurepc693

futurepc693

10
2025-03-09 00:14

这判的不对,既然已经答应了别人要出门按照常理也不会答应情人这时间发生关系的,比较合情理的是被男方强迫发生的关系。至于从窗户下楼支开两人这事,再小的房子随便藏一个人应该没什么问题,又不是老公进来查房,女方直接开门说不小心睡着了马上拉着两人出门即可,等走远了男方自行出门就好,要女方冒那么大风险下楼然后把主责推到死无对证的女方头上,有失偏颇。

晴空 回复 03-09 04:28
严重同意

中国公民一枚

中国公民一枚

5
2025-03-08 20:29

女子情急之下失算了,当时的体重>平时的体重,所以绳结断了!

朋友

朋友

4
2025-03-09 06:24

人物超过四个对小编来说太难了。。

如风

如风

4
2025-03-08 22:25

做👻也风流

如风

如风

4
2025-03-08 22:26

会不会是四人行

用户10xxx52

用户10xxx52

4
2025-03-08 19:59

乱七

晴空 回复 03-09 04:27
八遭

Zqr看看

Zqr看看

3
2025-03-09 05:24

卧草 玩人家老婆还有理了 死了也活该

用户17xxx57

用户17xxx57

3
2025-03-08 23:34

直接拉黑!

用户40xxx92

用户40xxx92

3
2025-03-09 00:12

看来关心朋友安危也是有错[捂脸哭]

用户19xxx74

用户19xxx74

3
2025-03-09 03:59

四人友谊赛,S了个主角

红颜易老

红颜易老

3
2025-03-08 21:27

狗屁不通

霸王

霸王

3
2025-03-09 03:38

小编你个缺德鬼

谢蕙珊

谢蕙珊

2
2025-03-09 03:27

打20多个电话不停敲门,这是多明显的故意,明显没跟警察说实话

东方欲晓

东方欲晓

2
2025-03-09 03:39

乱七八槽的,小编就是县城上高中的孩子,他写的是他家人的故事。

寻宝全世界-小说很好看

寻宝全世界-小说很好看

1
2025-03-09 00:48

掰扯了半天,情人死了。

用户36xxx20

用户36xxx20

2025-03-09 07:05

小编你就是在县城上学的孩子吧😂

梦回唐朝

梦回唐朝

2025-03-09 10:49

你就编吧

让我静一静

让我静一静

2025-03-09 03:57

小学生写作水平,下次记得用abcde,就怕你学历不够不会用!

重瓦下庆

重瓦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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