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官司赢不了?河南,一民宿老板看到前台大厅空空荡荡,差点东西,于是以3000多元

小李环球旅 2025-03-08 10:28:36

这官司赢不了?河南,一民宿老板看到前台大厅空空荡荡,差点东西,于是以3000多元的价格买了一个白色小熊,放在大厅当作摆件。不曾想,玩具熊品牌方发现小熊是假货后,竟将民宿老板告上法庭,向民宿老板索赔3.8万。   (来源:海报新闻)   潘某的民宿在开封市。

几年前,潘某看好民宿的发展前景,并不服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地把几十年的积蓄,全部投入到民宿中。   按照潘某的想法,他理想中的民宿,是在一条宁静的小巷,建立一栋古色古香的小楼,距离城市不远,却又可以远离喧嚣,闹中取静,让来往的旅人能在这里找到家的感觉。   从设计到布置,每一个细节,潘某都精心打磨,付出了很多心血。   民宿营业后,潘某总感觉少了一点灵动的气息,却又不知道少了什么。   突然一天,潘某眼前一亮,觉得前台大厅少了一个摆件,于是在网上挑选适合民宿的摆件。

而后,一款白色小熊摆件进入潘某眼帘,潘某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小熊通体雪白,眼神温柔。

在潘某看来,这样小熊可以给客人带来温暖,遂花了3000多元买下,然后把小熊摆放在前台大厅中央。   没想到,潘某居然因为小熊收到了法院传票。

原来,小熊品牌方以他们有小熊摆件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潘某摆放在大厅的小熊是假货,潘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们品牌的展览权,向潘某索赔3.8万。   1、事发后,网友对此议论纷纷。   有的网友说,我买的就是我的,我有处置权,想放什么地方都可以,要找你找卖方!   还有网友说,捋了下脉络,这个小熊是假货,原创方告了购方。个人觉得,应该告销售方才对,消费者不可能去核实这个版权是谁的!   还有网友说,展览权是个什么鬼?我没有钱,买了一件山寨的衣服,不能穿着上街了?穿着上街侵犯了展览?就是侵权行为?   2、小熊是假货,侵犯了品牌方的商标权,没有争议。展览权又是怎么回事?   首先,《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销售商家没有获得品牌方的授权,卖有外观专利权的小熊,侵犯了品牌方的商标权。   关于销售商家说,图片及素材都是网上找的,他们也不知道这种外观有注册专利,这并不能免除销售商家的责任,最多只能减轻。   其次,现在的问题是,民宿老板要承担责任吗?   我们先要明确一个概念,有外观知识产权,不等于有展览权。   《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展览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也就是说,展览权,是著作权法赋予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特殊待遇”,其他作品没有展览权这种说法。   小熊属于工艺品,有展览权?   江苏南京发生过类似的案件,某售楼处大厅展示有两个卡通玩偶,一个是穿粉红色外衣的 MollyKitty,一个是戴蓝色帽子的Molly海洋系列作品形象(正品)。   法院认为,即使售楼处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卡通玩偶,也仅是取得案涉美术作品复制件所有权,并未取得案涉作品的展览权。   售楼处利用上述作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不特定消费者,增加客流量,谋取商业利益侵犯了原告的展览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法院判决,售楼处立即停止侵犯某公司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赔偿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所以这官司,民宿老板大概率会败诉。   最后,现在市场上有人专门干类似的事情的,一年靠打假赚几百万,自己生产一批假货,然后出去推销,质量不错,价格又便宜,很多商家就留下了,过一段时间就找人去打假,批量性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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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环球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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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点轻功👣刚到巴基斯坦就没体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