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锅了:5万元家务劳动补偿金该给吗?3月11日,河南郑州,女子离婚后要求家务劳动补偿金5万元。男方很惊讶:有这样的规定吗?法官:家务劳动并不是没有价值的!网友:家务共同承担,收支不用共同承担吗?
据报道,女子结婚后,为了照顾家庭,主动放弃了工作,后来感情发生变故,女子起诉离婚,并要求男方支付5万元家务劳动补偿金。
男子接到法院的诉状,感到很惊讶,并反问法官:“有这样的规定吗?”
不得不普及一下:
根据《民法典》1088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法官说,家务劳动是无形的,但并不是没有价值的,也是需要夫妻双方承担的。
很欣赏一句话:家务不是一个人的战场,而是两个人的协作。你拖地,我洗碗,平凡的日子才会充满爱的火花。
经过法院调解,男方也认可了5万元家务补偿金。结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同意一次性支付女方经济补偿金25万元。
然而,对这样的结果,网友却吵翻了天:
有人支持给家务补偿金:家务劳动就是一场“隐形付出”,不容易被看见,女人却为此牺牲了许多。
网友说:看到这样的视频,一肚子的火!“男子很惊讶”就说明他不知道女人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5万要少了!
有人反对给家务劳动补偿金:男人也没闲着,家务共同承担,收支就不需要共同承担了吗?
网友说:男人不上班吗?她吃的、穿的、用的,钱谁给的。
有人说,家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而是两个人的双人舞。你累了,歇一歇,我忙时,撑一把!
友友们,你支持谁?
最后,有热心人提醒女性朋友:千万不要为了家庭放弃工作。女人可以不挣钱,但女人不可以没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