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大学生长期每次2千元卖淫后,又开始实施“仙人跳”被起诉!
“警察,我真的没有强奸她,我录音了!”今年上海警方破获一起令人愤怒的敲诈勒索案。今年4月13日下午,在校女大学生俞某,在酒店房间衣不蔽体地报警声称,被网上认识的31岁男子李某“强奸”,并声称其反抗时曾将对方抓伤。后警方一边派人带人俞某到医院检查,一边派人寻找李某的踪迹并将其抓获归案。
面对警察的盘问,李某称其网上看到俞某的“约饭贴”后,便满心期待地与其相约见面吃饭。吃饭期间,俞某主动点了一瓶啤酒饮下后便称头晕,想到附近酒店房间休息。
二人来到酒店房间后,2人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可到了关键时刻,俞某突然尖叫,并跑到厕所打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开扬声器,声称要李某拿3万元“私了”,否则报警被“强奸”。面对突然翻脸的俞某,李某将对话过程录了音。
双方各执一词,警方只有深入调查,还原真相。后警方发现,刚被“强奸”的俞某,次日便再次网上发布“约饭贴”,并查出其两年内有40多次与不同男子的开房记录,而且当时房里与其通话的男子陆某,有敲诈勒索的犯罪前科。
在大量证据面前,俞某只有承认,其以前经常在网上发贴,以2千一次“招嫖”,并与不同年龄段的男子发生过性关系。
自从俞某认识已婚男子陆某后,认为陆某对其好,故听从其建议。在网上发布“约饭贴”,约不同男子见面后,以“仙人跳”的方式,对不同男子实施敲诈。
目前,俞某与陆某因敲诈勒索罪已被起诉。(来源:江西卫视传奇故事)
以案说法: 作为在校女大学生,俞某本应在学校好好读书,学习一技之长,待他日毕业后,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可其不仅长期卖淫,还涉嫌犯罪。其不仅亲手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还毁灭了父母对其未来的期待。令人惋惜!但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俞某自然也不能例外。
所谓“仙人跳”,其实就是民间的一种俗称。法律中称为敲诈勒索,处罚方式分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向被害人索取钱财数额较大或两年内有3次敲诈勒索行为的,将构成犯罪,即刑事处罚,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在这个“门槛”以下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处罚。再往上的处罚是,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
根据《上海市敲诈勒索案件立案标准》规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为2000元以上、3万-10万以上、30万-50万以上的。
目前仅李某一人就被敲诈3万元(未遂),根据案发后次日,俞某便马上再次发贴准备再次作案的频率来看,被害人应该不止李某一人。因此,等待俞某与陆某的应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处罚。而有敲诈勒索犯罪前科的陆某,如其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罪的累犯,将从重处罚。
最后,希望大家谨记,色字头上一把刀。只有身正,才不会被坏人有可乘之机。因此,请大家千万不要相信一切突如其来的“艳遇”。以免人身与财产安全遭受损害的同时,声誉与家庭也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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