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重庆垫江,一男子在小区健身广场锻炼身体时,为了拉伸颈椎,就将脖子吊在了绳索上不幸身亡,这吓坏了其他正在锻炼身体的市民。
(来源:极目新闻)
据了解,男子今年才50多岁,事发当时,男子正在健身器材上进行着运动,他选择的是一个用于拉伸和锻炼上肢力量的健身器材。
这种器材通常设计有绳索供锻炼者抓住后拉伸使用,但男子却将绳索系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当时广场上的其他业主都觉得这样很危险,也有人前去劝过,但男子并未听劝。
根据知情人士称,男子在拉伸颈椎时,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绳索过紧,男子没能挣脱,就这样把自己活活吊死在了健身器材上,等其他人发现男子的异常时,已经回天乏力了。
对于此事,网友们也纷纷直呼:简直不可思议。
有网友吐槽:“现在的人都搞危险系数这么高的锻炼了吗?吊脖子出点事不意外。”
“前不久推杠铃的压断了自己的脖子,玩滑板的砸碎了自己的后脑勺,玩重力球的砸断了自己的身板,游泳的教练憋气把自己闷死了, 运动必须讲究安全与科学!”
还有网友劝诫:“上点岁数了,正常散散步,练练太极,遛遛弯就行了,不要用奇形怪招去锻炼,否则后果严重。”
还有网友揣测:“后续不会就是家属起诉小区物业索赔了吧?”
那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
一、关于行为责任。
本事件中,男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男子选择使用绳索系在脖子上的危险方式进行锻炼,应当预见到可能产生的风险。
因此,说句不好听的,男子的死亡是咎由自取,男子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关于物业的责任。
这个健身器材是小区内的,由物业负责管理,那物业就要保证这些健身器的质量完好。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健身器材,每个种类都有特殊的用途,比如杠铃,能锻炼手臂肌肉;跑步器材,能锻炼腿部肌肉。
可男子未按照健身器材的用途进行锻炼,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
因此,物业对本次事件,无需承担责任。
三、关于一起锻炼的业主的责任。
从道德层面来看,业主们或许应该提醒或劝阻男子的危险行为,但有业主前往劝阻,男子却不听劝,那只能自担责任了,与劝阻业主无关。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些业主与男子只是住在同一小区,他们之间并不存在法定劝阻或救助的义务。
因此,就算这些业主明知道男子出现了危险,站在一旁观看,不去劝阻或救助,也无需承担责任。
最后,笔者要提醒大家,进行体育锻炼时,必须注重科学与安全,避免使用危险的方式进行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