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江苏淮安,一男子与妻子结婚当天,宴请了好多客人来参加自己的婚礼。可

门哥的一文 2024-06-18 10:15:03

“太过分了!”江苏淮安,一男子与妻子结婚当天,宴请了好多客人来参加自己的婚礼。可男子在婚礼上,却发现一名抱着孩子的女子,在很多人还没吃完的情况下,用饭盒将餐桌上的饭菜打包准备带走。更让男子感到意外的是,女子居然还准备将4瓶没开封的白酒及两包香烟一并带走。

男子以为是妻子家的亲戚朋友,不敢贸然上前阻止,于是让其中一位伴郎先盯着,自己去问一问岳父岳母,可岳父岳母却说自己早就发现了,但他们以为是男方的亲戚,所以也不好意思上前去劝阻。

男子与岳父岳母对话时,一名负责派发喜烟喜糖的伴娘却走过来说,刚才这个女子还向其要了4份喜烟喜糖,声称自己一行4人,所以要给其4份。

确定没人认识女子后,男子决定报警解决,并将女子拦住不让其离开酒店。公安民警赶到婚礼现场后,女子声称自己本想蹭餐饭吃,其仅仅是因见没吃完的饭菜、烟、酒扔掉“浪费”,所以才打包带走的。

可当民警在询问其具体身份信息时,女子却声称自己没文化,听不懂民警的问题。随后民警要求女子带路,到其居住地址核实身份信息。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民警跟随女子来到一个小区后,该女子想都没想,随手就指向一名围观的中年男子并声称,这就是我丈夫。

民警还没来得及质问女子到底看清楚没有?围观群众中一名中年女子立即暴跳如雷怒斥女子称:“这是我家男人,怎么成你丈夫了呢?你要脸不?”

民警一看就知道女子是满嘴跑火车,没有一句真话,于是决定先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女子见装疯卖傻已经没有作用了,于是老实交代自己的身份信息,并承认自己之前曾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因害怕再次被处罚,所以才想蒙混过关的。

【·· 】

1、按常理来讲,如果女子抱着孩子吃完就走,一般没人会去深究女子的身份,即便知道是不认识来蹭饭的,主人家大喜之日,也没人会去赶她走的。

也就是说,女子去婚宴用餐也不是不行,只是她贪得无厌、太过分了,才导致被主人家识破并报警的。

2、那么从法律上讲,女子的行为该怎么定性呢?

法律明确规定,受害人处于错误认知时,被非法占有财物的,应当认定为诈骗行为。至于如何处罚,需根据行为人诈骗次数和价值来界定。

司法解释规定,两年内诈骗他人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单次诈骗所得2千·5千元数额较大以上的,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刑事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女子在饭桌上打包饭菜及其事后准备带走烟酒时,都是利用新郎新娘误以为其是亲朋好友的错误认知时,而被非法占有财物的情形,因此女子的行为,应当认为诈骗,没有异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诈骗他人钱财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即便女子诈骗所得价值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以上的,其行为仍应当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其治安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同时还规定,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可不予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新郎新娘因大喜之日不打算追究女子的法律责任,即其对女子行为表示谅解的;女子因被发现而没能得逞,视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仅对女子批评教育处理,故没有对其作出治安拘留处罚。

1 阅读:11549
评论列表
  • 2024-06-18 17:32

    不要脸到底了

  • 2024-06-18 18:34

    连吃带拿,真当主家没脾气啊

  • 2024-06-18 21:10

    天底下还有这种骗吃骗喝的人,真不要脸!

    蒙牛老冰棍 回复:
    [并不简单]抖音,“金牌五交”了解一下
  • 珍惜 12
    2024-06-18 23:19

    真有,今年我房后邻居嫁女儿,就碰到一个这样的女的,不过这女的只吃过半途就走了,没拿东西。

  • 2024-06-21 09:33

    地杰人灵

  • 门口不签礼单吗?我们这里结婚签到处一般是四个人,男女双方各两个。

  • 2024-06-20 10:22

    不要脸的东西

  • 吃了十几次没遇到过!因为一进去就要喊人,叔啊、伯啊、哥啊、嫂啊反正比自己辈分大的都要叫一声!顺便说一下我是谁谁的儿子

  • 2024-06-19 08:34

    现在婚礼有不少专门进去蹭吃拿东西的人,他们觉着反正主家不认识所有的宾客,都成职业性的了!

  • 2024-06-22 10:18

    只是吃个饭就行了还想再捞点东西非要把不要脸发挥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