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凌晨一时许,在家中睡觉时,突然有一陌生男子闯入。女子当时只穿着内

白羊登义文 2024-06-20 08:40:57

浙江杭州,一女子凌晨一时许,在家中睡觉时,突然有一陌生男子闯入。女子当时只穿着内衣内裤,于是拿起一把剪刀自卫。可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时,男子却声称自己只是酒后行为,并否认是私闯民宅。但女子却认为对方是在狡辩!

女子与朋友租住在一个公寓。由于该公寓是loft户型,所以那里的住户基本上都是不关外门的。事发当天凌晨1时许,女子在家中睡觉时,隐约听到有脚步声,仔细察看后发现有手机灯光。

女子起初以为是合租的朋友回来了,于是喊朋友的名字,可对方并没有回话,随后女子打电话给朋友确认。可朋友说其还在外面玩耍。女子顿感不妙,于是立马拿起一把剪刀自卫。

随后女子大声警告对方,自己手上有剪刀,如果胆敢进来其就拿剪刀捅了。之后对方立即离开。女子的朋友赶回家后他们查了监控,发现是一名黑衣男子所为后,立即报警求助。

视频画面清楚显示,黑衣男子当时蹑手蹑脚地打开女子家中房门并进入到其家中的。更让人后怕的是,包括女子家在内,该男子一共在三户人家的家门口画个叉作了标记。

可女子报警后,黑衣男子却声称自己只是酒后行为,并极力否认其是私闯民宅。女子当场怒怼男子“酒后所为就是你私闯民宅的理由么?”

1、事发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无论什么房型、住在哪里,不关紧房门睡觉是在考验人性,且等于是拿自己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在考验人性,这绝对不行!

当然,更多的网友认为,男子是在狡辩!因为酒后从来都不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理由,连从轻处罚都不可能!而且该男子还在三户人家门口做了记号,他到底想干什么,一定要调查清楚并予以严惩!

2、那么男子的行为,该怎么定性处罚?

首先,从法律上讲,酒后绝对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且确实是连从轻处罚的资格都没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换而言之,酒后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在处理时只是多了一道程序,即需约束行为人,待其酒醒后再依法办理。

其次,男子主观目的是什么,将是其行为定性的关键。即如是为了偷东西,将以盗窃罪追责;如是为了侵犯女子,那将根据刑法侵犯妇女相应罪名追责。

注意!既然两者都不是,仍然应当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追责。对于这种行为一般分为两种处罚。一是治安处罚,二是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如果认定男子私闯民宅的行为属于情节恶劣的,就刑事处罚,反之,则根据上述规定,治安处罚。

最后,从民法上讲,男子的行为还涉及到民事侵权。即侵犯了女子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生活私密空间隐私、个人身体隐私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注意!这种民事侵权行为将要承担的责任一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等。

具体到本案中,视频已经清楚记录黑衣男子进入到女子家中,因此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女子的隐私权,不容其抵赖!

最后,很多网友认为,通过男子在三户人家门口画叉做记号来看,其目的并不简单,因此希望公安机关要深入调查该男子的主要目的,并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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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青菜 29
    2024-06-21 07:40

    不关门,有意思

    小黄鱼 回复:
    别人不锁门是你犯罪的理由?
  • 2024-06-21 16:12

    酒后能免罪吗?我提议加重,学酒驾起步。喝了三十年酒的我。

    0621 回复:
    事实上,不能,这人的聪明脑袋不知道咋转的以为能
    用户10xxx58 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