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上班时闹肚子,便冲向厕所,却不小心闯进了女厕,吓得如厕的女同事惊叫连

姜海楠聊社会 2024-06-28 16:31:04

广东,一男子上班时闹肚子,便冲向厕所,却不小心闯进了女厕,吓得如厕的女同事惊叫连连,男子当即返回男厕。岂料,公司竟以此将男子开除,男子不服,认为他在女厕呆了不到10秒,要求赔偿4.86万,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来源:裁判文书网)

陈小莉正在卫生间上厕所,突然听见外面有脚步声,她也没在意,恰好她如厕完,于是便打开厕所门准备出去。

岂料,刚一开门迎面与一个男人碰面,却见男人神色慌张,还没等陈小莉反应过来,男人就立即跑了出去,一头钻进了隔壁的男厕!

“哎呀,不要脸的,耍流氓啊,一个男人怎么跑进了女厕所!”陈小莉惊叫起来。

其他如厕的女同事听到陈小莉惊叫,也纷纷从厕所出来,听陈小莉说了刚才的经历,都义愤填膺,有人更是提议要将该男子揪出来!

几人立即上报了公司,公司保卫科调了监控进行调查,意外发现,进入女厕的是搪胶部员工张思诚。

张思诚是这家玩具公司的老员工了,在搪胶部干了已经9年多。

从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出,张思诚进入女厕后,在女厕呆了将近10秒后,又跑进了男厕所。

保卫科很快找到了张思诚,问他怎么回事,跑进女厕所要干嘛?

张思诚倒是坦诚,承认自己确实跑进了女厕所,但是是自己突然拉肚子,误跑进了女厕所,他并没有其他的想法,而且他意识到走错了,很快又跑了出来。

女同事们则认为,张思诚在公司干了9年,怎么可能跑错厕所,而且还在女厕所呆了这么长时间,很明显目的不纯。

当天下午,公司便对张思诚下达了处理通知书,上面写到他因进入女厕所,侵犯了他人隐私,违反了厂规第4条“在厂内赌博、打骂、吵架、无理取闹的送公安部门处理并开除出厂”中的“无理取闹”,决定对他予以开除!

面对女同事的质疑和公司调查,自认为理亏的张思诚在处理书上签了字。

可事后,张思诚却认为自己根本没有犯什么大错,公司将自己开除,严重侵犯了他的权益,一怒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4.86万元。

法庭上,张思诚和公司进行了激烈的争辩。

1、张思诚认为,他误入女厕并呆了不到10秒,并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张思诚表示,当天他只是闹肚子,在肚子疼的情况下,他没有注意厕所上的男女标识而误入,并不存在主观故意。

况且,他进入女厕呆了不到10秒,公司以“无理取闹”来开除他事实不清。公司认为他进入女厕侵犯了女同事的隐私,但却没有力证据证明,因此公司开除他的理由不合法。

很明显,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要求公司予以赔偿请求依法合规。

2、公司则认为,对张思诚开除依法合规,并无不当。

公司认为,张思诚在公司工作了9年,对公司男厕女厕的位置非常清楚,也不存在跑错的情况,而且他进入女厕10秒,已经侵犯了女同事的隐私,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张思城存在重大过错,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思城在公司处罚通知书上签字,说明张思城认可公司对他违规行为的认定。

但张思诚并没有有力证据反驳处罚通知书的内容,法院对处罚通知的法律效力予以认可。

法院还认为,即便是张思城主张当时拉肚子,生理上有一定的紧急情况,但公司男厕和女厕位置区别十分清晰,而且张思城工作了9年,对于厕所位置应该非常熟悉,走错的情况较小,张思诚的说法不合常理。

法院表示,张思诚违反公司规定,进入有女同事的女厕,侵犯了他人隐私,存在主观恶意,违反了公序良俗,且没有明确证据反驳公司处罚内容,法院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张思诚的诉讼请求。

有网友认为,关键这10秒不好定义,但是走错厕所相信很多人发生过,尤其男女厕所一起的。

也有网友认为,自己在天天这里上班,天天要上厕所,会走错厕所,傻子才会信你?

还有网友表示,如果真走错了,抬头一看再出来都不用5秒,更何况是老员工?这分明是故意的!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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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O_O 7
    2024-06-28 16:49

    9年老员工走错?还待了10秒,男女厕所的差异进门都能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