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提灯定损还奇葩!”广东,女子租了套房,房子里有台旧空调。可房东大爷却觉得开空

小微的世界 2024-07-01 02:29:55

“比提灯定损还奇葩!”广东,女子租了套房,房子里有台旧空调。可房东大爷却觉得开空调的费电,不仅收走遥控器,还用工具把空调插座锁上了。一番操作让女子哭笑不得。网友一句话道破真相。

李大姐迈着大步走在街上,豆大的汗水顺着她的脖子直往下流。

现在正值六月底,广东湿热的天气让她汗如雨下,衣服都要湿透了。

李大姐只想赶紧回到出租屋里,好好冲个澡,再吹个空调凉快凉快。

想到这里,李大姐不自主加快了脚步。

李大姐是一名在广务工人员。为了给家里的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她远离家乡,孤身一人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打拼,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去和家人团聚。

为了省钱,李大姐在一个破旧的居民楼里,租了间一居室。房东是个七旬老头。

在这间小小的房间里,所有的摆设都十分老旧。虽然条件简陋,但李大姐已经心满意足。

在这诺大的繁华城市里,能有一个她的容身之处,已经足够。

房间里有个发黄的旧空调,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每次开机的时候都会发出嗡嗡的声音,制冷也不太好用。

但这个空调虽然破,总比没有强,她度过难熬的夏天全靠它了。

可李大姐怎么也没想到,房东大爷为了不让她用电过度,竟然剥夺了她用空调的权利。

李大姐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空调。正当她准备进卫生间冲凉的时候,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打开门后,李大姐见是房东大爷,便让对方进了门。

谁知这房东大爷刚进门,就阴阳怪气说道:“小李呀,你这空调一天不少开吧?屋里凉快的很嘛!”

李大姐一听,尴尬的回复说自己这也是刚打开!况且天这么热,要是不开空调,这屋里都待不住人!

可房东大爷却笑眯眯的说道:“小李啊,空调用多了,太费电!对身体也不好。以后空调要限时用了,我先把遥控器收走,能用的时候你来找我拿。”

李大姐听后感到无语极了,这么热的天,没有空调怎么活?

况且电费是她自己掏,有必要这么抠吗?难不成大爷怕用空调磨损?

更让她无语的是,房东大爷不仅收走了遥控器,还把空调插头用工具锁上了!可真是千防万防啊!

有人说,一般房东都巴不得租客多用电,他们好挣钱!这大爷倒好,反其道而行之,实属奇葩!

应该是日租或时租,价钱非常便宜并且不含免费空调,怕租客偷偷开而锁住!如果是租客自己付电费,房东恨不得你24小时开呀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

1、大爷限制李大姐使用空调,属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房东大爷为了不让李大姐使用空调,擅自锁上空调插座。这一行为剥夺了李大姐正常使用租赁物的权利,构成了违约行为。

另外,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租人李大姐有权使用房间内的空调,则房东大爷无权单方面限制其使用。

2、如果电费由李大姐承担,房东大爷则无权限制李大姐用电。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中会明确约定电费由哪一方承担。

如果约定由李大姐承担,房东大爷则无权以节约电费为由限制李大姐的用电行为,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

3、如果空调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李大姐有权要求房东大爷履行维修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如果空调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而房东拒绝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李大姐有权要求房东履行义务或自行维修并要求房东承担费用。

如果李大姐认为房东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她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有这种奇葩房东,我都遇上过这种人,她的空调不舍得让用,最后我自己买了空调,买了安装后,老太婆还吵我把她家墙打孔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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