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一男子晚上开车回家,结果发现自家的车位被人占用,无奈,男子就将车子堵在

常常说说 2024-10-20 14:42:01

江苏丹阳,一男子晚上开车回家,结果发现自家的车位被人占用,无奈,男子就将车子堵在了车位前回家睡觉了,第二天一早,男子打算上班,没成想准备开车的时候,竟然被另一男子堵住了去路,而且对方还爬上了车顶,事后男子查监控,发现了更让人气愤的一幕。

刘先生如同往常一样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工作,拖着有些疲惫的身躯驾车驶向自己居住的小区。当他满心期待地准备将车停入自家车位,好好休息一下时,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一辆陌生车辆占用了。

由于时间已经很晚了,刘先生的心中涌起一股无奈和气愤,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如此不道德地占用别人的私家车位。在这个时候,他也不想大费周章地去寻找车主或者采取其他激烈的行动,毕竟经过一天的劳累,他只想尽快回家休息。

于是,刘先生做出了一个无奈之举,他将自己的车子停在了车位前,堵住了这辆占着自家车位的车子,然后带着满心的不悦回家睡觉了。

然而,刘先生万万没有想到,这个看似无奈的决定却在第二天一早引发了更大的麻烦。

第二天一早,刘先生从睡梦中醒来,准备精神饱满地去上班,开启新一天的工作。

可是,当他来到自己停车的地方时,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个陌生男子正气势汹汹地堵在他的车前,那副模样仿佛要与刘先生决一死战。

刘先生顿时感到莫名其妙,他试图与对方沟通,询问对方为何要拦住他的去路。但这个陌生男子却毫不讲理,不仅拒绝刘先生离开,甚至还做出了更加过激的举动——他竟然爬上了刘先生的车顶。

刘先生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弄得不知所措,他的心中充满了愤怒和困惑。自己明明是受害者,车位被别人占用,现在却又被这个陌生男子拦住不让走。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选择报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了现场。事后,随着监控画面的调取,刘先生看到了更加令人气愤的一幕。原来,这个陌生男子在刘先生停车堵住他的车后,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对刘先生的车辆进行了恶意破坏。他在刘先生的车上猛踹,用力地踢车门和玻璃。

看到这一幕,刘先生的心中充满了愤怒和委屈,事发后,警方也将这名男子控制起来。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名陌生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破坏社会秩序。

在这个案例中,陌生男子占用刘先生的车位在先,这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且可能违法的行为。而当刘先生采取合理的措施堵住他的车后,他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采取了更加过激的行为,对刘先生的车辆进行恶意破坏,并且拦截刘先生不让其离开。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侵犯了刘先生的合法权益。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因此,这名男子损坏的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就要构成寻衅滋事罪了,等待男子的,将会是刑事上的惩罚。

对于刘先生来说,他在发现自己车位被占用后,采取的措施虽然有些无奈,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合理的。他没有采取过激的行为去破坏对方的车辆或者与对方发生冲突,而是选择了用自己的车堵住对方的车,然后回家休息。

其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那么,这种做法虽然可能会给对方带来一些不便,但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其实,我们应该遵守社区公约和法律法规,不要随意占用他人的私家车位。如果不小心占用了别人的车位,应该及时与车主联系,诚恳地道歉并尽快将车移走。其次,当我们遇到纠纷时,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过激的行为。

当然,如果能够出台违规占用他人车位应面临什么样的违法后果,想必这样的事情会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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