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和稀泥?江西会昌,男子和妻子结婚后外出打工,不慎从楼上坠下身亡。事发后,家属

小蚂蚁评事 2024-10-23 10:57:54

又在和稀泥?江西会昌,男子和妻子结婚后外出打工,不慎从楼上坠下身亡。事发后,家属与老板达成调解协议,老板当场将73万元转到了男子哥哥账户,没想到,钱进了口袋就不愿意拿出来。无奈之下,妻子只好告上法庭,让法院判令男子哥哥归还,然而,法院的判决引发了争议。   (案例来源:阎良区人民检察院)   刘浩龙的日子过得很苦,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双双离去,留下他和两个哥哥相依为命。   好的是,刘浩龙的两个哥哥比他年长许多,父母离世后,三人相互扶持,日子过得清苦,兄弟三人相互关爱,却也其乐融融。   或许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刘浩龙深知生活的不易,在读书之余,也努力分担家务。   2024年2月28日,刘浩龙和王女士结婚,他的人生算是掀开了新的篇章,黑暗退却,光明即将到来,如果不是之后的意外,刘浩龙将会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平凡日子。   谁也没想到,4月14日,仅仅结婚不到两个月,刘浩龙就在工地上出事了,不慎坠楼身亡!   王女士接到电话时,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怎么会这样?好好的人怎么突然说没就没了。   几天后,王女士和工地老板达成调解协议,老板一次性赔偿损失共计730000元,刘浩龙的两个哥哥在协议上签名。   紧接着,老板将702000元赔偿款转至刘浩龙哥哥的账户,剩余28000元当场现金交付至王女士,其中购买墓地、处理丧葬事宜等费用计88000余元。   没想到,刘浩龙哥哥竟打起来赔偿款的主意,两人认为刘浩龙从小跟着他们长大,他们代替父母履行的抚养义务,刘浩龙的补偿款应该归他们所有,王女士才和弟弟结婚不到两个月,分得28000元差不多了。   王女士不服,将两个哥哥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两人返还。法院会怎么判?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按照这一条来看,王女士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两个哥哥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应该由王女士获得刘浩龙的死亡赔偿金,是这样吗?   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所以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遗留给生者的遗产。   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适用遗产的分配规则。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对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赔偿金的赔偿对象为职工的近亲属。   简单地说,只要是刘浩龙的近亲属,不管是妻子,还是兄弟,都可以分取这笔死亡赔偿金。   而法院在考虑到刘浩龙的两个哥哥,在父母过世后抚养了刘浩龙,王女士与刘浩龙结婚登记不到两个月,刘浩龙就意外身亡,双方的生活紧密程度较低,判决王女士和两个哥哥各分得一半刘浩龙的死亡赔偿金(两个哥哥占一半,王女士占一半)。   对此,有意见说,又不是死者的父母,凭什么拿钱。即使结婚一天,也是夫妻。法院凭什么把赔偿款给别人,真是没有天理。   也有不同意见表示,兄弟分正常,父母不在一直住兄弟家,再说刚结婚没多久无后代,女方多分了。   您怎么看?     #秋日生活打卡季# #女子起诉亡夫家属独占70万赔偿款#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0 阅读: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