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人去世留下30万存款,95岁老伴去取却遭银行拒绝,公证处也称不符条件,老人两地奔波2年未果,愤而将银行告上法庭。令人意外的是,法院最终判决亮了! 人老了,存款取出来竟然成了难题!而且难度不小。95岁的王荫民老人,在妻子离世后,只想取出老伴名下的30万存款,可这一看似简单的事情,却让他两年都没能办成。 王老先生费尽周折、备齐各种证明,结果不仅银行说“不行”,就连公证处也不帮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2016年,北京。王荫民的妻子于子文因病去世,留下了30万元存款。这是两位老人一生辛苦积攒下来的积蓄,作为配偶,王荫民按理可以顺利取出这笔钱,用来保障自己晚年的生活。然而,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王荫民年事已高,眼神也不好,输入密码时不小心连输三次错误,银行系统直接将账户锁死。于是,他来到银行柜台求助,希望工作人员能协助他解锁。 然而,银行工作人员在得知账户持有人已经去世后,告诉王荫民,这笔钱现已属于遗产,他必须提供“唯一继承人”的证明文件,否则无法支取。 王荫民很不解:“我是她的老伴,这些年相依为命,我还需要证明什么?”银行解释道,依据规定,继承超过1万元的存款需提供公证书,确保继承人身份明确,防止出现继承纠纷。尽管这些流程看似麻烦,但银行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存款安全,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王荫民只好拿着妻子的身份证、结婚证、死亡证明,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而,公证处给出的要求同样繁琐,不仅要出示婚姻证明,还需要夫妻双方已故父母的信息。 更为复杂的是,因王荫民夫妇曾经有一个养子,虽然早在2011年已解除收养关系,但公证处仍然需要解除关系的法院判决书。 为了帮助叔叔顺利取出这笔钱,王荫民的侄子王国民四处奔波,费尽心思才在王老爷子的老家找到祖父母的墓碑,以此作为证明材料。 解除了养子关系的判决书也费了不少力气才找到。然而,即便如此,公证处仍不愿出具“唯一继承人”公证,称依据规定仍无法确立王荫民是唯一继承人。 两年间,王荫民与侄子跑遍了银行、公证处,甚至请来律师协助,却依旧无法顺利取出存款。事实上,诸多公证程序的复杂性和繁琐手续,一直以来都是不少老年人取款时的难题。 尤其是针对遗产继承,公证费用相对较高,往往按金额的一定比例收费,而根据各地标准,这一比例最高可达2%。对于金额较大的存款,公证费成了不小的负担,这也正是很多家庭选择走法律诉讼的原因。 而就在这段时间里,相关部门虽出台了简化小额存款继承程序的政策,但限额为5万元,无法惠及王荫民这种大额存款的继承者。这也让王老先生的遭遇更显无奈——他既没有低于5万元的“小额继承”便捷通道,又因取款额较大必须满足公证要求,这使得他在法律和制度的夹缝中进退维艰。 忍无可忍之下,2018年,已经95岁高龄的王荫民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他对妻子的存款享有合法继承权,并要求银行支付30万元本金及利息。这一诉讼的提出,既是他为自己晚年生活争取的最后一份保障,也象征了他对繁琐手续的无声抗议。 法院审理时,王荫民诉说了两位老人一生的相依为命,和自己在妻子去世后面临的取款困境。他向法庭提交了结婚证、死亡证明及各类公证书,证明自己是妻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 而银行方面的说法则是“按规定办事”,希望法院能够理解他们的程序要求。然而,法院在综合各项证据后,做出了令人意外的判决。 法院认为,王荫民的妻子生前所存的30万元,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一半直接归王荫民所有,另一半则作为妻子的遗产,由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因为王荫民与妻子并无子女,养子关系也早已解除,因此他被确认为唯一合法继承人。法院判决,银行应将该存款和相应利息支付给王荫民。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王荫民重新走进银行。这一次,他终于成功取出了存款。两年奔波、无数次往返的辛劳,终于在这一刻得到了释放。 此案引发了广泛关注,也揭示了银行在遗产继承程序中的许多问题。一方面,银行希望通过严格程序确保存款安全,防止继承人之间的潜在纠纷;另一方面,对于缺乏遗嘱、金额较大的存款,现行继承流程确实繁琐,对老年人尤其不够友好。 社会舆论在支持银行规定合法性的同时,也开始呼吁放宽存款继承的简化政策。特别是随着老年人生活依赖存款支出的情况越来越多,遗产继承公证费的负担也越来越大,一些专家和市民希望能够适度提高小额继承的限额,或在证明材料方面给予更多灵活性。 银行业也正在反思和调整,开始设立“绿色通道”或“适老化”服务。在服务老年群体的同时,保障程序的透明性和便利性,逐渐成为各地银行改进服务的新方向。 王荫民的取款之路虽然艰难,但他通过法律争取到了自己的权利。这不仅为他自己争得了晚年生活的保障,也让社会看到了改进和完善适老化服务的必要性。
银行真是抢钱
为难的最终目的就是准备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