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夫妇嫌弃父亲邋遢,与父亲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对老人的生老病死全然不问。幸亏大儿子比较孝顺,将老人照顾到去世。老人死前,他的房子拆迁获得50万赔偿款!老人刚刚下葬,男子夫妇就让大哥分钱。大儿子不同意,两人将大哥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
“你们还有脸来?爸刚走,你们就来要遗产,这些年,爸吃的穿的用的,哪样不是我出的钱?你们还有良心吗”王军怒吼道,心中满是对弟弟弟媳的愤懑。 王军和王海本是双胞胎,兄弟俩自幼一起长大,感情深厚。成家之后,彼此间的往来也让这个大家庭一直和和美美。然而,随着父亲的老去,问题却接踵而至。 因为,当地彩礼颇高,王海的老婆在婚前竟索要30万元彩礼,还要求在城里买房。为了满足这些要求,父母没日没夜地拼命打工,身体日益疲惫,还欠下了一屁股外债。老两口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其母亲承受不住,得病去世!
王海婚后,王大爷轮流在两兄弟家居住!轮到王海家,老人每天洗衣做饭,忙里忙外。 可王海的老婆却不领情,她嫌弃老人这也做不好那也做不好,对老人冷言冷语。
有一次,老人不小心弄脏了一点地方,她便大发雷霆,把老人的东西扔得乱七八糟。老人满心委屈,眼中闪着泪花,却不知该如何是好。
最终,在她的逼迫下,竟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定,把老人赶出了家门。 王军实在看不下去,将父亲接到了自己家中。从此,父亲的一日三餐、看病就医,都由王军和妻子悉心照料。父亲患有老年痴呆后,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需要专人24小时看护和药物治疗,王军毫无怨言,精心守护。 几年后,父亲因病去世,王军独自操办了后事。可王海夫妇却在这时找上门来,要求分割老人的财产和抚恤金。
因为他们听说老家拆迁,王大爷获得了50万元的补偿款,而且老人死亡有关部门还给了5万元金。他们认为这些钱老大不能独吞,必须分给他们一半!
为此两人在老人死骨未寒的时候堵在王军家门口要求分钱,由此出现了开头一幕!
双方协商未果,王海将王军起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王海陈述其诉讼理由: 王海认为,父亲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民法典》第1130条第1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作为儿子,他有权利分得遗产。 但王军反驳道,弟弟有抚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自从签订那份协定后,弟弟对父亲不闻不问。自己为父亲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父亲的吃饭、看病花费巨大,那些征地补偿款等都用在了父亲身上,根本没有剩余。而且在父亲病重需要照顾时,自己多次联系弟弟,弟弟都拒绝前来。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生病多年,都是由王军负责治疗,其征收赔偿款项吧,根本不够治疗费和雇佣保姆的工资,也就是这些钱早就花完了。
王海也没有证据证明王军手中还有剩余财产。
关于丧葬补助金,因老人的丧事是王军操办的,理应归王军所有。
另外,老人账户余额和抚恤金虽属于可分割财产,但是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无权继承遗产。
王海只是知道有赔偿,不知道老人看病花费多少钱,充分说明其没有参与赡养老人。
而且双方已经签订了断绝关系的协议,父子关系已经解除,王海没有了继承权。
法院特别指出,王海对老人未尽赡养义务,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符合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形。
最后,法院最终驳回了王海的诉讼请求。 王海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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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协议就应该按协议办事,我认为契约优先没有错,法院不要去核实老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看有没有剩余。直接依已经覆行的脱离父子协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