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天即11月15日写了一篇关于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里,不存在或者很少存在资本家剥削劳工现象的论述(文章已在本账号置顶),并且质疑了马哲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共鸣。 一些网友为我提供了很宝贵的见解,今天我在吸收了大家的观点基础上,再补充几点。 一是如果说存在“剩余价值”,并不是由劳工一方单独创造的,而是由包括了资本、企业家、管理层(销售)、劳工等在内共同创造的。所有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各生产要素,都是有贡献的。 二是上述各生产要素到底贡献了多少价值,严格来说很难量化界定。企业支付给劳工的薪酬,到底多少算剥削,多少就不算剥削,这很难说得清楚。那么,只有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通过双方协商来确定劳工的薪资待遇,这是最公平公正的。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里,只要公平、公正、公开,就不存在或很少存在资本家剥削劳工的现象。 三是有网友特别提到,表面上劳工和资本是平等的(至少在法律层面上),但实质上并不是平等的。因为这个不平等,资本的强势,导致剥削的现象可能存在。我认为这有一定道理。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所以国家制定了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比如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劳工的工资结算是排在第一位的。同时,劳工也需要加强自身的能力,从而在与资本的博弈中,获得更重的砝码。 四是即便如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里,仍然存在几个剥削的场景,一个是当资本与特权的结合,会导致剥削现象的存在,因为这样,劳工可选择的自由空间减少了;另一个是当企业规模非常大,以致垄断了整个行业,消费者的选择权减少了,就会发生企业剥削消费者的情况。 五是在现代企业里,人才对企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要。企业为了吸引人才,往往会制定各种激励政策,除了基础薪资外,还有季度、年底奖金,项目提成,甚至公司的股权(干股)。很多劳工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不仅财富自由,个人也获得了极重要的成长。 以上,是我的一些粗浅认识,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这里是锋言锋语,我是锋哥,欢迎大家点赞加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