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5000元货款迟迟要不上来,眼看还款期限已到多次追讨,万万没想到,欠款人连发20个250元微信转账还款,男子感到奇耻大辱,拒收转账把欠款人拉黑,并告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了!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笔五千元的货款。温兴华作为货主,与程海约定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然而,在货物顺利交付后,程海却迟迟未能履行付款义务。 起初,程海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从"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到"很快就还",再到"再宽限几天"。这种情况持续了数月之久,让温兴华倍感困扰。 对于温兴华而言,这笔货款关系到他的业务周转。 他需要及时支付上游供应商的货款,同时还要应对日常经营开支。然而,程海的一再拖欠,使得他陷入了资金紧张的困境。多次催收未果后,温兴华的耐心逐渐消耗殆尽。 就在温兴华准备采取更强硬措施时,程海突然表示要还款。然而,他选择了一种令人难以接受的还款方式:通过微信转账,分20次,每次支付250元。这种还款方式在形式上看似无可厚非,毕竟总额确实是5000元,分次支付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二百五"一词具有特殊的文化内涵,往往带有贬义,暗指一个人愚蠢或行为不当。 程海的这种还款方式引起了温兴华强烈的不满。他认为,程海此举不仅是在拖延还款,更是对他的一种羞辱。在收到第一笔250元转账后,温兴华立即在微信上表达了自己的愤怒。 然而,程海却以"又不是少给你钱"、"这样还不行吗"等轻蔑的言辞回应,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事态迅速升级,温兴华因无法忍受这种羞辱,直接将程海拉入黑名单。 但问题并未就此解决,温兴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程海一次性还清货款,并就其侮辱行为进行赔偿。 在法庭上,这起案件引发了对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的深入讨论。虽然程海辩称自己的还款行为并无不当,总金额分次支付也未违反法律规定。 但法院认为,诚信原则是现代商业活动的基础。程海的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符合还款义务,但其还款方式明显违背了交易习惯,且带有贬低、羞辱债权人的意味。 法院最终支持了温兴华的诉求,判令程海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5000元货款,同时支付1500元违约金。程海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这个判决不仅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法律对诚信原则的保护。 这起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部分网友认为程海的行为确实带有侮辱性质,应该受到谴责;也有人认为温兴华反应过度,只要钱款总数无误就不应过分计较。然而,多数人认同法院的判决,认为这体现了对商业诚信的维护。 从法律层面看,这个案例涉及《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诚信原则和人格权保护等多个方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务人必须一次性还款,但诚信原则要求债务人在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尊重对方的原则。程海选择以具有贬义暗示的金额分批还款,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 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它告诉人们,在商业活动中,不能仅仅局限于合同条款的字面含义,更要注重诚信原则的贯彻执行。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不仅要保证还款金额的准确性,还要采取恰当的还款方式,避免对债权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或伤害。 最终,程海为其不当行为付出了代价。除了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外,还要承担违约金。这个结果不仅维护了温兴华的合法权益,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在现代商业社会中,诚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 这个案例深刻揭示了诚信在现代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它不仅关系到具体交易的顺利完成,更是维系整个商业秩序的根本。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商业主体必须恪守诚信原则,这样才能建立健康、和谐的商业环境。温兴华与程海的故事,最终成为了一堂生动的诚信教育课,值得每个商业参与者深思。 (案例来源:抽屉视频)
支持法官!
90%是编的,10%这个还钱的是250,都打算还钱了,还侮辱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