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男子病逝后,妻子担心两个继子不给她养老,于是悄悄把两个继子告上法庭,要求把房子留给她一个人。两个继子接到法庭的传票后一头雾水,他们原本就没打算要分割父亲的遗产,但继母这么悄悄起诉反而让他们难以接受。案件陷入僵局时,法官用了一个妙招,轻松化解了这场家庭矛盾。 正在公园遛弯的刘甲,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听了好一会,刘甲总算听明白了,他继母齐红梅把他们兄弟两个告上了法庭。 被继母告上法庭,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刘甲一头雾水,他们之间并没有矛盾,相处还算融洽,继母都已经76岁的高龄了,怎么还要这么败坏一世清名呢。 仔细询问下,刘甲听明白了,问题的根本是父母的那套房子。 刘甲和弟弟刘乙兄弟两人,在很小的时候,他们的生母就离开这个家,两个人一直和父亲相依为命。 刘甲11岁的时候,刘乙6岁,父亲和21岁的齐红梅再婚了,他们有了继母的照顾和抚养,再次感受到了母爱的温暖。 从此以后,他们一家四口相处的还算融洽,刘甲和弟弟刘乙大学毕业后,也顺利在,市区找到了工作,安家到了市区。 几十年岁月匆匆,刘甲和刘乙已经60多岁的高龄,父亲也因病逝世,他们忍痛为父亲料理了后事。 料理完后事没多久,刘甲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继母齐红梅无缘无故的把他们兄弟两人告上法庭,要求把家里那套房子留给她一个人,哪怕她给补贴点钱也行,但总归要有个住的地方。 刘甲赶紧给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继母从来没有提过分割遗产的事,他也没想过分割遗产的事,房子和遗产本来就是他父母的,现在他和弟弟生活还算过得去,用不着分这些。 法官又联系了弟弟刘乙,刘乙更加惊讶,继母可真行,为了这么点事还闹上法院,都不嫌丢人吗?他本来也没打算要分割财产,既然母亲要分房子,那还有父亲的抚恤金,一起拿出来分。 原本平和的家庭,因为一纸诉状,瞬间烽烟四起。法官觉得,这其中肯定是有什么误会。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1、从法定继承角度而言,齐红梅的担忧是正常的。 齐红梅的丈夫病逝后,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他们的财产有一半属于齐红梅,剩下一半属于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来考虑。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从法定继承角度应该,刘甲、刘乙两兄弟确实可以各自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抚恤金也应该这样分割,这就是齐红梅所担忧的。 只有经过法院的判决,齐红梅才能合法的保住房子,这样的诉求并没有问题。 2、齐红梅不和儿子商量,也没有纠纷就直接起诉,这背后肯定有不可言说的秘密。 经过法官的调解和调查,齐红梅终于说出了她心里的担忧,她知道自己年纪大了,两个儿子都是继子,她害怕以后没人抚养,所以用房子作为筹码。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有继承权,且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从法律角度而言,齐红梅抚养了刘甲和刘乙,他们之间有抚养关系,两兄弟有抚养齐红梅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刘甲和刘乙只是认为他们条件不错,就疏远了对母亲的照顾,这才有了这样的担忧和误会。 3、法院充分了解案情后,对他们作出调解。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院把齐红梅,刘甲和刘乙叫到一起调解,还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彻底化解他们没有言说的苦衷。 法官告诉刘甲和刘乙,对父母的赡养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供养,还要有精神上的慰藉和生活上的照料,最终商定,刘甲和刘乙定期回家陪伴齐红梅,并给母亲齐红梅聘请保姆照顾。 齐红梅最终撤诉,一家人欢欢喜喜的离开法院。 对此您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冬日生活打卡季 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