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58岁男子谈了一个比自己小20岁的女友,交往期间,男子为了让女子忽略两人的年龄差,也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成功男人,便大手一挥,分4次给女友转账100万元。谁知,这笔钱并没有拴住女友的心,不久后女友便提出分手。男子觉得自己被耍,将女友告上法庭,要求归还100万。女子怒斥:想白嫖,没门! 贾保飞是个生意人,他凭借多年的努力,挣下了不小的家业。然而,他的感情之路却很坎坷,58岁了,还没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伴侣。 一次,贾保飞在商务活动中偶遇了38岁的兰慧。兰慧年轻漂亮,气质出众,贾保飞一眼就被她迷住了,心里一直暗想,这就是他想要的另一半。 别看贾保飞五十好几了,但面对爱情非常主动,对兰慧展开了激烈的追求。 他带着兰慧去逛商场,买名牌包包、高档鞋子,只要是兰慧多看一眼的东西,他都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兰慧很快就被贾保飞的糖衣炮弹攻陷了,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他们两个人相差20岁,再加上兰慧保养的好,更显年轻,一出门大家都以为他们两个是父女。 贾保飞对此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很有能耐,但兰慧却很反感,经常为此生气。 为了哄女友开心,也为了展示自己的经济实力,贾保飞给兰慧准备了一个惊喜,他分四次给兰慧转账100万元,让她放心花。 不得不说,他这笔钱花的还挺值,兰慧一收到钱后,对他的态度立马转变,瞬间亲密了许多。 贾保飞以为这笔钱已经牢牢的拴住了兰慧的心,让她死心塌地地跟着自己。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还没几个月,兰慧又开始各种找事,而且胃口越来越大,要买豪车,买房子,出国旅游等。 贾保飞尽量满足兰慧的要求,但他口袋却慢慢的瘪了起来,兰慧的要求他再也无法满足。 兰慧见从他身上再也得不到好处,马上翻脸不认人,毫不留情提出分手,还将他拉黑。 贾保飞这才意识到,自己被摆了一道,既然谈不了感情,那100万必须要回来,要是人财两空,那自己简直就真成了个大傻子。 于是,贾保飞也不再念及旧情,一纸诉状将兰慧告上法庭,要求归还那100万元。 法庭上,贾保飞称,自己给兰慧转的100万并非赠与,而是暂时交给她保管,准备以她的名义来购买理财产品。现在两个人分手了,他也不需要兰慧再保管这笔钱,所以,兰慧应该归还。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贾保飞的理由看似很不错,但他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这些理由也得不到证明。 对此,兰慧的说法截然不同。兰慧表示,根本不存在买理财这一说,男方给她转账,纯粹是恋爱期间,为了哄自己开心,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他现在想要回,纯属白嫖! 谁知,贾保飞又马上改口,称这100万是他给女方的彩礼钱,从恋爱开始,他就是奔着结婚去的,这笔钱完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在两人分手,钱当然得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以下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贾保飞表示,这100万就是为了结婚而发生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既然感情成空,结不了婚,这100万就应该按照彩礼退还回来。 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从法律角度而言,兰慧有义务退回这笔钱。 最后,法院审理后这样认定。 关于恋爱期间赠与的司法解释规定: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贾保飞给兰慧一下子赠与了100万,这样的金额确实超出日常交往范畴,不能简单的认定为一般性赠与。 但是,从兰慧提供的聊天记录等内容来看,贾保飞给她的转账既不是暂时保管,更不是彩礼性质,这些都没有证据证明,反而更符合一般性赠与。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按照一般赠与,只要赠与完成,当事人无权再要回赠与,贾保飞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这100万属于一般赠与,兰慧不用归还,驳回贾保飞的全部诉讼请求。 贾保飞本想白嫖,最后却落得人财两空,真的是悔不当初。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2025.1.5—《58岁男子给38岁女友转账100万元,分手后要求归还,法院:驳回!》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