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一女子入住民宿时,遭到了男老板的骚扰,据聊天视频显示,男老板多次发送信

肆时说说 2025-01-25 20:49:48

四川达州,一女子入住民宿时,遭到了男老板的骚扰,据聊天视频显示,男老板多次发送信息称喜欢你,今晚和你在一起给你发6666红包,直到女子表示要报警时,男老板方才意识到不妥,随即向女子道了歉,事发后,网友则表示,搭讪也违法吗?

据女子小李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男老板在加了好友之后,询问女子昨晚上睡得如何,想吃东西不?

也许是自我防范意识就比较高,或者是不好意思,女子回应道自己已经点过了,此时男老板锲而不舍的询问吃的什么,是外卖吗?女子回应道就是在下面点的。

随后,在深夜时分,男老板表示女子太美了,希望女子能一起去唱歌,不过却遭到了女子的拒绝,女子表示要睡觉。

男老板此时则表示,因为自己太喜欢你了,今晚想和你在一起,我给你发个6666红包可以不?

随后,男老板多次在聊天记录中谈及自己很喜欢你,并想要和你在一起。

直到女子表示要报警之后,男老板则表达了歉意。

事发后,女子将这段聊天记录发了出来,而男老板胡先生则表示,当天自己喝多了,确实做的不妥,已经和女子道歉了。

有人说,这些聊天记录看起来就是在追求对方,更何况说了报警之后,人家就没有再发信息,而且人家表示了喜欢你,你不喜欢可以直接拒绝掉,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回应对方。

还有人说,就老板这个德行,平时肯定没少骚扰女旅客,没想到这一次人家这么刚要报警,还有就是要查一查房间里有没有监控设施。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多个层面的法律问题。

首先是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胡先生深夜频繁向小李发送带有明显性暗示和不当诉求的消息,违背了小李的意愿,这种行为构成了性骚扰。

小李作为受害者,有权要求胡先生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如果小李因胡先生的骚扰行为遭受了精神损害,她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胡先生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在行政层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胡先生的行为虽然没有达到淫秽、侮辱、恐吓的严重程度,但多次发送不当信息干扰小李的正常生活,若小李选择报警,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胡先生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

其实,正常追求与性骚扰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违背对方意愿。

正常追求通常是在尊重对方的基础上,以温和、礼貌的方式表达好感,并且会根据对方的回应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

比如,在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后,追求者会停止进一步的行动,不会给对方造成困扰。而性骚扰则是不顾对方的意愿,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侵犯,给对方带来心理上的不适甚至恐惧。

像胡先生在小李多次拒绝后,仍不断发送不当信息,这显然越过了正常追求的界限,属于性骚扰行为。

这最后,无论是在日常生活还是旅游出行中,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人的意愿和边界,明白正常追求与违法性骚扰之间的界限。同时,当我们遭遇类似的骚扰行为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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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路过

2
2025-01-25 22:03

女子做得对

肆时说说

肆时说说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观世间万象,品人生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