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嫖娼,被拘留10天,等他回去上班时,公司竟说他旷工9天,直接开除,男

午夜游民 2025-02-05 13:10:00

北京一男子嫖 娼,被拘留10天,等他回去上班时,公司竟说他旷工9天,直接开除,男子大呼冤枉,他之前让妻子帮他请过假,随后,拿出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反手将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张浩怎么也没想到,一步错步步错,一开始他以为自己瞒的了妻子,就不会出事,结果接下来的事情发展,远远超出了他的控制。

某天,张浩怀着忐忑的心情,甚至有些心虚的来到公司上班,就在他以为能躲过一劫的时候,被人事叫去谈话。

公司告诉他,你不用在这上班了,因为你旷工9天,已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了,收拾收拾回家吧!

这一刻,张浩犹如五雷轰顶,他简直不敢相信,公司这么无情,全然不顾自己事出有因。

他急忙解释,当初已经让妻子王慧娟替自己来公司请过假了,难道公司不知道吗?那为什么还要说自己是旷工呢?

公司方表示,是张浩9天没来上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所以,才将他解雇。

张浩想不通,因为那件难以启齿的事,他求了妻子帮忙,明明和公司请了假啊,这不应该算旷工啊!难道妻子没请假?

他心里充满了不甘和愤怒,可是,只凭着自己一面之词,是和公司说不通的,他只好先回家,想问一下妻子再做打算……

原来,张浩也是一个不安分的男人,他的妻子聪明贤惠,对家庭一心一意的付出,可这些他都视而不见,反到去外面找新鲜感。

这不,张浩背着妻子,偷偷去外面嫖 娼,他本以为妻子不会发现,自己也可以继续伪装成一个好丈夫。

然而,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恰巧的是,张浩在嫖 娼的时候,被抓个现行,这下他可丢人丢大发了。

当然,这种事情是瞒不住的,警局通知了张浩的妻子王慧娟,张浩因嫖 娼,要被拘留10天。

见到妻子后,张浩又悔又恨又愧对她,可一想到自己这几天无法去上班,只好厚着脸皮乞求妻子帮忙,向公司请假。

王慧娟自然是无法接受丈夫做出这等背叛和丢脸事的,但是,想到这些年的夫妻情分,她还是答应了,而后帮他请了假。

可是,他们没料到,公司竟然以张浩旷工为由,要将他解雇。

张浩在公司碰了一鼻子灰,颓丧的回了家,和妻子说了这件事,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没想到,妻子拿出了一份当初请假时微信记录和通话录音,告诉他,自己已经帮他请假了,做的够仁至义尽了。

张浩眼前一亮,这下有救了。

随后,他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首先,张浩嫖 娼,被拘留10天,他无法去上班,拜托妻子向公司请了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卖 淫 、 嫖 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张浩明明有家庭,有妻子,还背着妻子做违法、违背道德的事情,因此,他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

不过,张浩请求妻子帮他跟公司请了假,正常来说,公司是不能因为张浩被行政拘留,就开除他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六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为,张浩的行为没有构成刑事责任,因此,公司反到以旷工的理由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张浩旷工9天,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如果说,公司觉得张浩旷工,但是,要先确保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已经明确告知员工。

所以,公司需要证明张浩确实存在旷工的行为,而且已经达到了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程度。

本案中,张浩已经让妻子代他向公司请了假,而且,他还提供了微信记录和通话录音作为证据,来证明自己不存在旷工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院认为,张浩的妻子王慧娟通过微信聊天和通话方式向张浩公司请了假,并提供了相应的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作为证据。

法院认定,张浩已经通过妻子告知公司请假事宜,不存在旷工事实。

而且,公司解雇张浩的真实原因是因为他被行拘。

因此,公司对张浩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继续履行和张浩的劳动合同,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张浩的妻子是理智的,在帮他向公司请假时,保留了证据,给他保留了体面,这个妻子真的很有格局了!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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