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男子在自家库房前卸货,邻居家要下来开车,让他挪货车,男子挪了货车之后,邻居又上去拿钥匙,等下来的时候,他发现男子已经又把货车开回原来的地方,邻居非常愤怒,就和另外一个朋友,一人拿着砖头,一人拿着刀,然后冲入男子的库房,他们打男子,还将男子69岁的母亲打倒在地上,男子反击,两名男子受伤,两天后,其中一个受伤男子失去了生命,为此卸货的男子,他的行为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2023年8月12日,苏韦全正在自家库房门口前忙碌着,当时他进了一货车的货,货车就停在自家库房门口,为了赶紧把货卸下来,他埋头就苦干,其中他69岁的妈妈,为了减轻儿子的负担,也在库房里忙碌着,帮忙摆货。
母子俩为了生活,都在努力着,正在苏韦全全神贯注地卸货时,楼上的邻居下来了,他下来之后就大声地跟苏韦全说,让他赶紧把货车挪开,他要开车出门。
苏韦全很好说话,本身他的货车也确实挡路了,于是他马上把货车挪到路边,好让邻居赶紧把车开走。
可他刚把车挪开,邻居就说,钥匙忘记拿下来了,他走路扭扭歪歪地又上楼了。
看邻居走路的模样,苏韦全已经猜到了,邻居肯定又是喝酒了,他想着,可能邻居上去就睡觉了,但他的货还没有搬完,为了节约时间,他又把货车开回原位。
苏韦全权怎么也没想到,就因为这个举动,他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当邻居下来,他发现苏韦全又把货车开回原位,又挡住了他的去路,邻居就以为苏韦全是故意的,于是他就跑过来和苏韦全大吵了一架。
朱韦全当然知道邻居喝了酒什么样的人,他可不敢惹邻居,他就回库房准备帮母亲一起摆货。
谁知冲进来了两名男子,有一个人拿着砖头,有一个人拿着刀,他们进来就要打苏韦全。
其中苏韦全的母亲担心儿子受伤就过来护儿子,这个老人直接被那两个男子打倒在地。
苏韦全也为了保护母亲,就跟他们一直斗下去,最后两名受伤男子退出来了。
这时苏韦全的母亲已经在地上动弹不得了,他没想到自己只是开车卸货而已,就被邻居打了一顿,母亲也为此受伤,他也是越想越生气,于是就冲出库房。
他对着其中一名拿刀的男子,然后踹了他几脚,挥了捶了他几拳,直到众来劝架,事情才得以结束。
但是两天后,事情来了个大反转,拿刀的那名男子竟然离世了,这件事变复杂起来了。
事情发生之后,苏韦全很快就被带走,因为他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苏韦全本人和家属当然不服,他们认为苏韦全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他们认为苏韦全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在自家的库房门口卸货,即使货车挡道,他一开始就已经挪货车了,后面挪车回来,并非是有意挡住邻居,而是以为邻居不开车,所以他主观意识上,并没有要得罪邻居。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多次拿着砖头和刀冲进库房,伤害苏韦全和他的母亲。
苏韦全在保护母亲的情况下,冲出来对其中一名男子拳打脚踢,导致他失去生命,在这种情况下,要认定他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则要看他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认定。
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这些条件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在当时的情况下,虽然男子受伤,已经退出了库房,没有对苏韦全和他母亲进行不法侵害行为。
但是由于他们多次进去伤害苏韦全和他母亲, 即使当时他们已经退出了库房,但是苏韦全会认为他们有可能再次进去,所以他认为不法侵害行为还在进行时,他的主观意识上并没有要伤害男子的意思,因为他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
而苏韦全对那名男子拳打脚踢之后,并没有预料到男子会失去生命,所以在主观意识上并没有要故意杀人的意思,因此他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综合以上,朱韦全在面对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他要保护自己和母亲,他在当时的情况下做出的所有反击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既然他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他的行为,不需要收到刑事处罚,但如果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刑事处罚。
那么你认为苏韦全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