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和同事喝酒喝醉了,乘坐公共汽车回家,不料在车上熟睡,尿裤子了,结果他酒

绿杨阴里情丝绕 2025-03-24 18:30:06

北京,男子和同事喝酒喝醉了,乘坐公共汽车回家,不料在车上熟睡,尿裤子了,结果他酒醒后,公司认为他当众撒尿,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就开除他了,男子不服,要求公司赔偿将近7万元。 素材来源:潮新闻 老何一觉醒来,感觉天都要塌了,他竟然被公司给辞退了,原因仅仅只是因为,他喝醉了酒,在公共汽车上熟睡,然后尿裤子了。 当他得知自己被辞退了,他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他虽然是在车上尿裤子了,可是他是不知情的呀,而且他又不是当众撒尿,他在没有意识的状态下尿裤子的,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为什么公司就要辞退他。 他得知这个消息,就赶紧去找管理此事的人去讨说法,想问一下对方为什么要辞退自己,结果对方告诉他,因为他当众撒尿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所以要把他辞退了。 得到这个被辞退的理由,老何更是想不通了,他不甘心,因为这个理由就被辞退了。他上班总是兢兢业业,入职以来就没犯过什么错,为什么这一次因为这一件小事就要辞退他,他真的不服,他的思绪又回想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那天,有同事找到老何,邀请老何一起去喝酒,正好老何已经下班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 他是一名公共汽车的司机,这一份工作,要他们滴酒不沾,自从他从2014年4月份入职之后,他就不怎么喝酒了,他就担心自己前一天晚上喝多了,第2天开车受影响,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所以他就一直不怎么敢喝酒,就算喝也只是下班之后喝一点。 可这一次同事不知道为什么,拽着老何就一直喝酒,老何当时还担心自己喝多了, 但想到自己已经下班了,如果喝多了,休息一晚上应该也没什么事,反正只是偶尔一次,老何就不管那么多了,他和同事喝着喝着就喝高了,等喝酒结束,他已经醉了,走路都东扭西歪的。 同事看到老何已经喝醉了,就将他送上公司的20路公共汽车,让同事把他送回家。 老何就坐在公司的公共汽车上,他一上车就睡着了,并且是熟睡,根本不知道周围是什么情况。 梦里他只是觉得,自己很急,到处找厕所,好不容易找到个地方了,他听到了自己哗啦啦的水声,然后他又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他醒来,他才知道自己在车上干了这么一件事,他竟然在车上尿裤子了。 这真的是太丢脸了,老何也觉得自己很不可思议,也觉得挺没面子的。 可这也不能怪他呀,要怪就怪他贪杯喝多了。 当他还在后悔,自己干了这么一件事,他就已经发誓以后都不喝那么多酒了。 但现在因为这么一件事情,他要被公司辞退,他真的很不服气。 而且公司的人还说他是当众撒尿,这真的说不过去,因为当时他是在座位上睡着的时候尿裤子的,并不是脱了裤子当众撒尿,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尿裤子的,这并没有违反社会公德,是可以理解的一件事情。 再说了,他是在下班时间,在公共汽车上尿裤子的,怎么就算是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呢? 即使公共汽车是公司的,但在下班之后,老何认为自己就是一个乘客,不是公司的司机,他的行为应当和乘客一样看待。 如果一般的乘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车上尿裤子,最多也只是需要支付清洗车辆的费用而已,乘客也不应该被他们公司辞退。 现在老何因为这件事情被公司辞退,他当然认为公司的辞退理由是不合理的。 但公司坚决要辞退他,老何很不甘心,认为公司是违法辞退的,于是他便要求公司赔偿将近7万元。 那么老何该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 老何喝醉之后,在熟睡的状态中,在公共汽车上尿裤子,这样的行为并违反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般情况下,当众撒尿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但是老何在熟睡状态中,他是不知情的,而且他没有脱裤子,所以他的行为不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2、 老何是有过错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件事中,老何在公共汽车上尿裤子是很不文明的行为,他需要承担公共汽车的清洗费。 3、老何被辞退的原因是公司认为他严重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如果老何确实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可以辞退他,但老何在公共汽车上的尿裤子并不等同于当众撒尿的行为,而且并非是在上班时间,老何的身份并不是公司的司机,而是一名乘客,因此他的行为并不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因此老何提起诉讼之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老何在公共汽车上尿裤子的行为并不是当众撒尿的行为,并不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因此法院判决企业需要赔偿老何68936.12元。 那么你认为老何应该被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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