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女子早上起床,发现丈夫竟没了呼吸,女子痛哭流涕,想要尽快让丈夫入土为安

小微的世界 2024-06-12 22:19:08

湖北恩施,女子早上起床,发现丈夫竟没了呼吸,女子痛哭流涕,想要尽快让丈夫入土为安,不料却被好心的邻居报了警,并多次请求警方要好好调查,最终在民警的调查下,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浮出了水面。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清晨,警方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是当地的一个村民,他告诉民警,自己的邻居具某昨晚死在家中。民警赶到具某家中后,看到一个号啕大哭的女人,旁边的村民告诉民警,这是具某的老婆李小珍。

据李小珍称,具某今年50岁,身体一直都没有什么大碍,早上7点钟,李小珍起床发现具某没有去烧柴,觉得有些奇怪,推了推具某,这才发现具某的身体已经凉了。她认为是具某上了年纪,又赶上年关,常年劳累才突然离世。

民警看到这一幕,感到有些奇怪,既然具某死于家中,又有老婆,为什么报警的人却是具某的邻居?

于是,警方找到了报警的那位邻居,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邻居告诉警方,前一天晚上,具某从岳父家回来,到他家喝了两杯,喝完酒具某就回家了。回去的时候具某还好好的,但是今天却突然去世了。

他觉得如果自己不报警,过后发现具某不是自然死亡,自己会变成首要嫌疑人。警方在具某的邻居口中得知,具某为人忠厚老实,作为上门女婿,他对自己的岳父和媳妇非常好,警方又来到具某的岳父家调查,排除了食物中毒的可能。

于是警方提出要对具某进行尸检,却遭到了李小珍的反对,并称希望自己的丈夫可以体面的离开。由于当地确实有这样的风俗,警方本不想强求,但是周围的邻居却纷纷请求,警方一定要好好查一查。

在警方一再地询问下,村民们欲言又止的告诉警方,具某曾在外地务工时,有人看到隔壁村的田某,深更半夜来找李小珍。

孤男寡女秘密幽会,会发生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但因为是别人的家事,谁都不好多嘴,警方觉得李小珍非常可疑,而此时似乎察觉到什么的李小珍,加快了丈夫葬礼的进程。

口口声声用当地风俗,拒绝警方尸检的她,竟在具某家人还没赶到的情况下,直接连祭奠的步骤都省下,就打算把具某放进棺材里下葬。得知此事的警方,立即赶到具某家,强行要求对具某尸体进行尸检。

果然,警方在具某的胃溶液中发现剧毒,得到尸检结果,警方立即对李小珍进行了抓捕,在证据面前,李小珍再也无法狡辩,坦白是自己的情夫田某出的主意,两人在具某外出务工那段时间,一起在村里干厨子,一来二去就产生了感情,并发生了关系。

田某有很强的占有欲,具某从外地回来后,他就觉得具某是他和李小珍之间的阻碍,想要除掉具某,至于为什么不让李小珍提出离婚,是因为他不想让具某分走李小珍的财产,于是决定干脆杀了具某。

案发当晚,田某将早已买好的毒药,交给了李小珍,而李小珍则趁具某喝醉,把毒药放进了具某喝的水中,导致具某中毒身亡。最终,李小珍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田某判处无期徒刑。(文中皆为化名)

1、李小珍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小珍在田某的教唆下,对其丈夫具某实施了投毒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主犯,在警方调查过程中,没有悔过、自首和坦白行为,不能为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并且,李小珍自己出轨在先,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尽到忠实义务,不论是在道德层面上还是在法律层面上,都应当受到谴责和处罚。

2、田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田某教唆李小珍谋杀亲夫,为其买好了毒药,交给了李小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系共同犯罪,但因其是从犯,没有实施具体的杀人行为,应当对其减轻处罚,所以被判处无期徒刑。

3、本案提示我们,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夫妻感情已归零,请不要再彼此伤害,选择理性处理。婚姻不是一个人的较量,而是两个人的修行,如果不爱了,双方好聚好散,好过因一时冲动,或者一时的贪念,而毁了三个家庭。

对此您怎么看? 留言参与讨论。

0 阅读:9
小微的世界

小微的世界

优质的原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