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己婚女子因生意周转,向男子借了5万余元,眼看欠款无力偿还,女子竟然和大

小微的世界 2024-06-13 11:12:39

江苏徐州,己婚女子因生意周转,向男子借了5万余元,眼看欠款无力偿还,女子竟然和大12岁的男子闪婚,一个月后又闪离,并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财产,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徐州市铜山区法院)

王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在家人的催促下,她和相处一年多的男朋友徐维结婚。

可婚后面对柴米油盐的生活,王艳感到枯燥乏味,让她很是失落,经常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

久而久之,他们的夫妻感情日益变淡,各干各的互不打扰。

于是,王艳就整天呆在她经营的服装店里打发时间,曾经梦寐以求的温馨小家,现在只成了免费的旅馆,他们再也没有了夫妻之实,更别提他们能促膝相谈,心中的苦水只有她自己知道。

当时,王艳经营的服装店,生意很是惨淡,入不敷出,欠了一屁股的外债,她正为此事着急得焦头烂额,脑海里时常幻想着,能出现一位贵人,助她一臂之力。

一天,王艳正在店里整理服装,走进一位大她十多岁的男士,男士一下就喊出了王艳的名字,原来男士是王艳以前的同事马伟。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曾经土里土气的马伟,如今阳光帅气并散发着成熟的魅力,这让王艳眼前一亮。

同时,马伟也被王艳依旧清纯的美貌所深深吸引,两人交往日渐频繁。

与此同时,走投无路的王艳便向马伟寻求帮助,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马伟,毫不犹豫地给王艳转了1万元,王艳认为她的贵人出现了。

紧接着,王艳多次向马伟借钱,累计金额51000元,同时王艳出具了一张欠条并注明日期。

同时,王燕和马伟的感情迅速升温,王艳回到家中再看到丈夫越来越不顺眼,甚至大声咆哮,夫妻二人的夫妻情分就此翻船,他们以离婚而告终。

离婚后的王艳无拘无束,她和马伟相谈甚欢,懂得怜香惜玉的马伟,陆续又给王艳转账44500元。

马伟的慷慨解囊,让王艳倍感欣喜,她用马伟的钱还了所有的外债。

可是,王艳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欠马伟的钱她又不知如何偿还。

不料,王艳心里开始打起了小算盘,她想着,有着稳定收入的马伟对自己花钱挺是大方,不如将自己以身相许,今后的生活就有了保障。

接下来,他们经过多次商量之后,便顺利地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被爱情甜到的马伟,对妻子的话言听计从,结婚不到一个月,他又陆续转账金额累计34500元,还制造各种浪漫。

马伟在七夕当天给王艳准备了一份大礼,那就是把之前51000元的欠条还给王艳,他想着都是一家人了,何必分那么清楚,钱就不用还了,只要将来的生活幸福美满,再多的付出都值了。

然而,王艳拿回欠条没多久,她跟换了个人似的,竟然以死相逼要与马伟离婚,同时将马伟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分割家庭财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王艳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1、王艳认为,马伟喜欢她,一直追求她,所以他才会主动给她转账,这些都属于彩礼,自己已经跟他结婚了,两人是因为感情不和才离婚的,所以彩礼不应该退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王艳表示,两人婚前并没有过多的交流,导致婚后感情不好,她要求离婚的理由应当得到支持的,既然已经结婚,那么彩礼属于赠与行为就不应该退还。

2、马伟认为,自己之所以把借条还给王艳,他的目的是想和王艳好好过日子,但王艳一拿到欠条就离婚,显然是欺骗他,这是骗婚。

骗婚,也称为婚姻诈骗或婚骗,是指行骗者利用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感情、财物并诱骗他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马伟表示,他并不知道王艳跟自己结婚,只是为了不还债,如果是这样子,王艳就是欺骗了他的感情。

3、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婚姻的建立并不能取消婚前的借款,就算结婚,婚前的借款关系依然成立,依然还是需要还钱的。

因此法院判决,王燕和马伟可以离婚,但是刘丽需要返还欠款以及不当得利955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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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53

用户10xxx53

11
2024-06-13 11:28

王燕借的钱,为什么判刘丽还?哈哈哈

深夜灵魂歌手

深夜灵魂歌手

8
2024-06-13 11:33

找到个长期饭票。又不干了。。喜欢折腾。。

健康就好

健康就好

3
2024-06-13 11:42

刘丽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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