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再婚十年后,丈夫突发疾病离世,女子悲痛万分,可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她却无

小微的世界 2024-06-28 12:00:23

上海,女子再婚十年后,丈夫突发疾病离世,女子悲痛万分,可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她却无意中发现,丈夫在离世前三年多的时间里,竟瞒着自己,多次转账给一位陌生的女子,累计金额高达345.5万元,女子怒了,她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全部钱款。法院怎么判?

(案件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得知丈夫突发疾病的消息,宋美玉心急如焚,她急匆匆赶往医院,但还是没能见上丈夫最后一面。

宋美玉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回忆起和丈夫十年的婚姻生活,不舍之情油然而生,顷刻间,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

十年前,经人介绍,宋美玉认识了丈夫黄渤,此时的黄渤,已是经商十年的成功商人,积累了不少财富,更难得的是,黄渤还是位谦谦君子,待人十分和善。

两人相识不久后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虽然是再婚,但黄渤非常疼惜妻子,宋美玉也善解人意,两人生活过得幸福美满。

只可惜这段美满的婚姻仅仅维系了十年,黄渤就不幸离世了,宋美玉伤心欲绝,心情久久无法平复。

料理完丈夫的后事,宋美玉开始整理丈夫的遗物,谁知却无意中发现,丈夫在离世前的三年多时间里,曾多次向同一个陌生账户转账,累计金额高达345.5万元,其中最大一笔居然达到了160万元。

宋美玉惊呆了,自己这么信任丈夫,可他居然瞒着自己,在外面偷偷养着别的女人。

在自己眼里,丈夫一直是个完美的男人,既会赚钱,又会疼妻子,没想到他居然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原来自己才是最傻的那个。

此刻,黄渤在宋美玉心中的人设彻底崩塌了,她的心情瞬间由悲伤转为了愤怒,她发誓,一定要把这个女人找出来,还自己一个公道。

后经多方打听,宋美玉才得知那个女人叫李青,和黄渤曾经谈过恋爱。

原来是丈夫的前女友,难道两人旧情复燃了?可这么多年了,丈夫除了偷偷转钱给她,也没做出什么过分的事,不管怎样,这钱还是得要回来。

思虑再三后,宋美玉起诉了李青,要求其归还丈夫转给她的345.5万元。

那么,宋美玉的诉求会得到支持吗?

在法庭上,李青不得已道出了实情,原来,当年她和黄渤一起下乡当了知青,他们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两人沉浸在甜蜜的爱情里不能自拔,不久,李青就怀孕了,但两人终因黄渤父母的竭力反对而分道扬镳。

为了隐瞒两人的恋情,李青选择了去私人诊所打胎,不料却导致终身不孕,后来两人都各自成了家,但因为李青不能生孩子,婚后不久丈夫就跟她离了婚。

就在三年多前,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渤得知了李青婚姻的不幸,他感到非常愧疚,就决定用钱来弥补这一切,于是就有了转账的事。

宋美玉认为,黄渤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不经自己同意,黄渤无权单独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黄渤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李青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有违公平原则,因此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故主张李青应把黄渤赠与她的345.5万元全部返还给自己。

而李青则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黄渤在与宋美玉再婚前已经经商十年,在这十年间,他积累的财富岂止这几百万?所以黄渤给自己转账的钱款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黄渤把他的个人财产转给自己,那是为了弥补他对自己的亏欠,是一种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因此,黄渤把他的个人财产赠与给自己并没有侵犯宋美玉的财产权益,赠与合同合法有效,故自己无须把黄渤赠与给自己的钱款返还给宋美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黄渤是在和宋美玉婚姻存续期间转账给李青的,但这并不能断定,这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而黄渤在和宋美玉再婚前已经商十年,这十年所累积的财富远超345.5万元,考虑到黄渤婚前十年和婚后十年所累积的财富是相当的。

故判定涉案款项中,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黄渤的婚前财产的赠与行为有效,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一半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应予以返还。

最后,法院判定李青返还宋美玉172.75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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