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小伙购买内存卡时,让店主在其卡里存储小电影,店主为赚5元下载费,爽快

小微的世界 2024-07-01 02:33:25

广东广州,一小伙购买内存卡时,让店主在其卡里存储小电影,店主为赚5元下载费,爽快同意了小伙的要求,没想到,小伙离开后,反手举报店主传播淫秽视频,店主被没收非法获利5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多岁的小王(化姓)成绩不佳,加上家庭条件很差,于是早早辍学南下,背井离乡来到了这座繁华的都市,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这钢筋水泥中立足。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广州这个城市很大,灯光很亮,看起来光鲜亮丽,但闪烁的霓虹并没有照亮小王前进的路。

小王先后辗转于饭店里当服务员,在工厂里当过操作员,辛苦的攒下下点钱之后,他决定拼一把。

小王随后开始“创业”,在广州花都一皮具楼下,摆摊主要售卖存储卡,并提供电脑下载服务。

投入所有期许的小王,发现生意并不如其预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每天起早摸黑的干,收入并不理想。

为开源,小王绞尽脑汁,尝试在增加服务方面创收,此后通过电脑下载淫秽视频、小电影等,以1元1部的价格向顾客兜售。

事发当天,一小伙进来跟他买存储卡,并要求拷贝淫秽电影和图片进存储卡,愿意支付下载费用。

小王根据对方的要求,将电脑里的视频拷进小伙的存储卡,并收取对方5元下载费。

小伙不知道出于何种目的,竟干出损人不利己的事,将小王买售卖淫秽视频的事,向警方举报。

接警后,警方立即来到小王的摊位,将其电脑等设备全部进行封存和检查。

最终查清小王的电脑里总共存储了7810部淫秽影片,视频目录6部,警方对小王采取强制刑事拘留。

小王也没想到,因为这事会将自己推向深渊,赶忙争辩,自己当天只赚了对方5元钱,且将淫秽视频拷贝到对方的存储卡里,也没造成重大的影响。

警方没有听取小王的申诉,以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并报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王构成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二百五十至五百张(盒)以上,属情节严重。

小王电脑里存储淫秽视频的数量,远超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考虑到小王犯罪未遂,且如实供述,有减轻和从轻的情节,法院酌情判处小王有期徒刑5年,罚款7000元,收缴电脑主机和目录,没收违法所得5元。

小王遭到重罚,在其行为是否属“情节严重”方面,引发了法律界人士的争论。

相关人士认为,过去以光盘、录像带为主要载体,现阶段u盘、存储卡成为存储介质,几千上部,也就是一个云盘搞定的事,只要被抓,几乎都将被认定为“特别严重。”

科技进步,小王成了未跟上时代的法律条文的牺牲品。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0 阅读:2881
评论列表
  • 2024-07-01 09:34

    举报人害人不浅

    鬼多天师少 回复:
    你说这种人有没有朋友,会不会无端端给你一刀子
  • 2024-07-01 11:46

    唉!多少人找不到路而迷茫中!你确见道折道,连自己也封死在路上!能说你什么呢?[哭笑不得]

  • 2024-07-02 06:39

    不讲武德!

  • 2024-07-01 08:22

    道德败坏

  • 2024-07-01 18:20

    真够贱的

  • 2024-07-02 09:30

    举报人可能以为警方会奖励他几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