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职业打假人李先生无意中发现一家酒行卖的五粮液价格低于市场价,便花6000元买了一箱,随后向店张老板索要赔偿。没想到这一箱五粮液全是真酒,店张老板硬气回怼李先生:你得赔我一万元精神损失费! 李先生是一名职业打假人,平日里对商品的价格十分关注,一旦遇到不正常价格的商品,总会忍不住多关注一下,如果认定是假冒商品,一定会立即买下,再向商家索赔。 这么一转手就是成千上万的利润,可真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某日,李先生在某农贸市场溜达,走进一家小店,无意看到店里的五粮液只标价6000元,这可比市场价低了不少。如此不合理的价格,也立即吸引了李先生的注意。 他断定张老板不会做亏本的买卖,那么这箱酒肯定有问题。欣喜若狂的他反复和张老板确定价格后,便花了6000元买下整箱五粮液。 拿到酒水的李先生,赶忙把酒抱在怀中,仿佛这一箱不是酒,而是一箱人民币。随即张口就对张老板说:你们卖的是假酒,按照规定给我三倍赔偿。 张老板听到李先生忽然翻脸,立马就懵圈了。愣了好一会,才知道自己遇到了职业打假人,但李先生刚到手的酒,连纸箱子都还没拆开就要赔偿,是不是过分了点? 李先生不慌不忙地询问店张老板要进货凭证,然而店张老板东拉西扯就是拿不出来。这一切让李先生更加高兴了,见张老板拿不出进货凭证,李先生直接问张老板进货渠道是哪里? 店张老板表示,我可以带你去进货渠道。于是李先生在张老板的陪同下直接来到了进货的地点。 进货地点是另外一家酒行,酒行老板娘表示:他们卖给张老板的价格是980元一瓶,能够确保是真酒。 也就是说张老板的拿货价是980一瓶,随后转手卖给李先生1000元一瓶,每瓶差价20元,是在合理的范围内。 可李先生并不想听这些,他只要求老板娘提供进货凭证。老板娘表示:我们都卖40年的酒了,根本不可能卖假货,绝对是真的,进货坪镇肯定有的。 老板娘张嘴闭嘴自己有进货凭证,但就是不愿意拿出,这让李先生喜出望外,他再次断定这箱酒绝对有问题,仿佛看到一笔横财在向自己招手。 而面对李先生的穷追猛打,老板娘也发飙了,进货凭证肯定是有的,但是不能给你们看,但是可以去鉴定这些酒的真伪。 为了赶紧拿到赔偿款,李先生选择了联系五粮液的客服。客服恢复到:五粮液公众号的右下角有一个快捷服务,里面有一个防伪码查询功能,而且都有视频演示的。 随后,李先生也终于将纸箱拆开,按照五粮液官方给的鉴定方法,拿着一瓶瓶的五粮粮液开始鉴定了起来。这不鉴定不知道,一鉴定吓一跳,这六瓶价值6000块钱的五粮液竟然都是真的! 此刻的李先生也慌了起来,而见到这一幕的张老板终于找到机会将之前受的气发泄出来,张嘴向李先生索要1万元精神损失费。 李先生从事职业打假人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受这种委屈,从来都是向别人索赔的,他还是第一次被别人反过来索赔的。 无奈的李先生,只能选择报警。在民警的见证下,老板娘不情愿的拿出了进货凭证。 就在进货凭证被李先生看到的那一刻,他仿佛又看到了希望,凭证上写着这家酒行进了30箱五粮液,每箱六瓶,价格是6060块。也就是说每瓶五粮液的进价就是1010块,这样一算,两位老板做的还真是亏本买卖。 对此,老板娘表示,这是商业秘密,不便透露,能保证李先生买的酒是真酒就行了。 可李先生依然不依不饶,老板娘知道不给李先生个合理的解释,此事不会结束,只好道出实情:原来老板每卖出一瓶酒都能从上级供货商处获得返利,所以才会有李先生觉得价格低是假货的感觉。 卖假酒可能构成两种罪名,如果假酒用了别人的商标,可能假冒注册商标罪。若未使用他人商标,则为销售伪劣商品罪,根据《刑法》第相关规定,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对普通商品的消费而言的,它的赔偿措施是退一赔三,《食品安全法》则规定“假一罚十”当然酒也算作食品的一种,所以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用法律。 消费者确定买到假酒后,可以向卖家索取赔偿。若卖家确定是生产者的责任也可以向生产者索要赔偿。若因假酒而让消费者受到了一定的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卖家或者生产者索要赔偿。卖家和生产者之间确定是谁的责任后,双方都将有向对方追偿的权利。同时,根据我国消费法,商家知假卖假将“退一赔三”。 终日打雁,先如今却叫雁啄了眼。面对张老板索要的精神赔偿,李先生一脸的失落。最终在警方的调解下,李先生赔偿张老板1000元后,抱着一箱五粮液灰溜溜的走了。 亲爱的读者,您怎么看待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