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大了!”广东一位男子和女友吵架后,女友离家出走,转头就住进了所谓的男闺蜜家,一住就是一周。期间男子耐着性子,前后去找了10次,希望女友跟他回去,但女友总是避而不见。女友以为把男友拿捏的死死的,没想到,男子接下来的做法,让她哭都来不及了。 周劲霖站在阳台,两眼空洞,一根接着一根抽着烟,他脑海里全是女友魏雪泼妇一样的谩骂,还有那个摔门而去的背影。 他想不通,自己苦心经营的这段感情,为什么会走到如此地步。 他们交往好几年了,这些年,他处处呵护着魏雪,凡事都依着她,让着她,就差帮她摘天上的星星了。 可能是他一味的纵容和宠溺,魏雪的脾气越来越大,越发爱无理取闹,但凡两人发生点矛盾,她就一哭二闹三上吊,甚至离家出走。 脾气大周劲霖也能包容,女孩子嘛,就是要宠的,但是,最让他接受不了的,他两一吵架,魏雪就拉着箱子就走了,她不是去酒店,也不是回家,而是去了一个异性朋友家。 短则一两天,最长的时候住了一周多。 周劲霖因为这件事不止一次和魏雪沟通过,也吵过,但魏雪指责他小心眼,坚持表示,那是她男闺蜜,她们的友谊从中学就开始了,纯纯的友谊。 周劲霖只能冷笑一声,纯友谊?男友之间哪来的纯友谊,真是可笑。 他觉得,“男闺蜜”这个词语他接受不了,所谓的男闺蜜就是备胎,已经超出正常异性朋友的范畴了。 但无论他怎么说,魏雪依然一意孤行,一点都不收敛。 这次吵架,她又是去了所谓的男闺蜜家。 周劲霖独自坐在冷清的房间,他很纠结,他确实接受不了那个男闺蜜,但她更害怕失去魏雪。 思虑再三后,他他鼓起勇气,找到了男闺蜜家,他一遍遍的敲门,希望魏雪能开门见他,跟他回去。 但是,开门的不是魏雪,而是那个男闺蜜,男闺蜜冷冷的说:“小雪不想见你,你回去吧!” 吃了闭门羹的他,没有放弃,他不相信他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会败给一个男闺蜜,于是,他一次一次的找,前前后后找了十次,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 刚开始避而不见,到最后门是开了,但她要求,周劲霖必须在楼下给她下跪道歉,大喊“对不起,我错了”,要不然,她是坚决不会回去的。 听到魏雪的要求,他觉得心痛、愤怒,还有点可笑。 他二话没说,转身离开了。 回家后,他想了很久,这真的是他想要的爱情吗?现在这样,以后就算结了婚,他们的生活能幸福吗? 经历了一夜又一夜的思考,周劲霖的心已经冷了。 恰好就在这时,母亲给他打电话,又催他去相亲,这次他没有拒绝,直接去了。 没想到,对方是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姑娘,她虽然没有魏雪长得漂亮,但她性格很好,很爱笑。 两人聊得很愉快,便继续交往。一段时间后,周劲霖竟然发现,他重新找到心动的感觉,他决定和这个女孩结婚。 很快,结婚的事宜商定好了,日子定好后,周劲霖决定去找魏雪告别。 看到魏雪的那一刻,他眼里已经没了原来的温暖,魏雪见他来,开口第一句话是:“你终于知道错了?是不是准备带我出去?” 魏雪以为周劲霖是来给她认错,带她回去的,她准备去换衣服,但周劲霖叫住了他。 只见周劲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份请柬,魏雪打开一看,瞬间呆住了。 请柬上写着周劲霖和另一个女人的名字,还有婚礼的日期和地点。 “你要结婚了?”魏雪的声音颤抖着,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劲霖点了点头,平静而坚定。 他表示,自己已经找到了可以相伴一生,爱他理解他的人,对于魏雪,他也希望她能找到一个可以包容她的男人。 魏雪听后心如刀绞,但拼命拉着周劲霖的胳膊,表示自己错了,以后不作了,不让他走。 但一切都晚了。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感情的世界在于互相理解和关爱,单方面的付出,只会越来越淡。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谈恋爱期间,一般都是男的适当的谦让,女的会有点任性的,但凡事不能太过。 魏雪把周劲霖对她的好当做理所应当,一次比一次闹的厉害,还和男闺蜜住到一起不回家。她从来没体谅周劲霖,不理解他,不关爱他,最后注定要散场。 2、周劲霖看清魏雪的面目后,选择结婚是明智的选择。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魏雪这样的无理取闹,让周劲霖对她失去耐心,更失去了他的爱。 周劲霖认清现实后,出去相亲并自愿选择结婚,这都是他的合法权益。 3、遇到合适的人不容易,魏雪不知道珍惜,最终让自己后悔落泪。 周劲霖及时止损,避免了和魏雪男闺蜜的纠缠,也算明智。
闺,指闺房或闺中,女孩且传统道德传承蕴养的女孩的房间,密,指私密秘密,,闺蜜,是谓闺中好友,能在闺中言,羞于外人那怕是其它女子所知道的私密,比如,,,那么,男闺蜜是啥,女孩的男闺蜜又是何物,
现在的网文动不动就法律怎么说,谈恋爱这事儿法律管不上,爱与不爱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媒体上经常有女人男闺蜜,老公没意见,现实生活中我咋没发现这样的人啊
这有什么法律问题值得讨论吗?
男闺蜜女发小
有病,还法律角度怎么看
关法律啥事?
男闺蜜这个词和他妈不要脸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