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男子看女生夜里独自一人走在路上,便上前搭讪,花言巧语把女生哄到车上。没想到,男子竟把女生拉到一个小树林,企图侵犯她,但又怕附近村民发现,便拽着女生来到偏远的水塘边。期间,女生瞅准机会逃跑,却不慎掉到水塘里,男子不仅不施救,还用树枝敲打女孩,不让她上岸,直到女孩被淹死,男子还伪造了一出女孩失足落水的假象。事后,男子被法院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让女孩妈妈难以接受…
2024年7月26日的早上,陈女士发现女儿小雨竟一夜未归,电话也打不通,怎么都联系不上。
陈女士急坏了,出门找了一圈都没找到女儿的踪影,只好报警求助。
4天后,陈女士接到消息,女儿小雨在玉米地旁的一个水塘里被找到了,但人已经没了。
陈女士悲痛欲绝,好好的女儿,怎么会说没就没了?
时间回到7月25日晚上10点,夜色已深,街上没什么人。
小雨是个大专生,此时正在放暑假,她闲来无事出门遛弯,一个人边玩手机边走在路上。
这时,刚喝完酒的陈某开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出现,醉眼朦胧中,他看到小雨独自一人,便上前搭讪,说要带小雨去兜风。
或许是出于好奇,小雨竟鬼使神差地坐上了陈某的车,殊不知这陈某早已心生邪念,压根不是什么好人。
接着,陈某把小雨带到了一个小树林,企图侵犯她。
小雨被吓得惊声尖叫,陈某连忙捂住她的嘴,酒都醒了几分。
这时陈某忽然想到,这个树林离村子不远,万一被人发现,就完了,于是他停了下来。
然而,恶念一旦滋生,便会难以平息。
陈某不死心,又把小雨连拖带拽带到了一个偏远的水塘边小路,试图再次作恶。
这一次,小雨抓住了机会,在陈某停车的功夫,她连忙向水塘边跑去,想要逃离。
谁知,慌忙之中,小雨竟不慎失足掉到了水塘里。
陈某见状,折断了地上的一根树枝,但他没有用来施救,而是一次次用树枝敲打小雨,不让她上岸,直到小雨彻底被淹没在水塘里。
看小雨没了动静,陈某知道自己杀人了,为了逃避责任,他把现场伪造成了小雨失足落水的样子。
案发后,陈某依然若无其事地生活,仿佛一切从未发生。直到某个夜晚,他在和朋友喝酒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法院上,陈某的律师以强j未遂、自首以及间接故意杀人为由为男子开脱,请求从轻处罚。
一审后,法院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小雨的母亲陈女士难以接受凶手被判缓刑,她提起抗诉,等待二审,只为给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她告诉记者,这陈某是附近村庄的村民,家里以前办过厂,家境比较殷实,所以性格也比较嚣张跋扈。
而女儿小雨平常内向,话也少,之前压根不认识陈某。
暑假期间,小雨一直在备考教师资格证,还憧憬以后赚钱买房子,如今这个梦想却再也无法实现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陈某对小雨实施强j行为,虽然在小树林因离村庄较近而放弃,但随后又将其带至水塘边再次作案,属于强j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最终因小雨逃脱并溺水身亡导致强j未遂,但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j罪(未遂),且因其恶劣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应依法严惩。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某在小雨落水后,非但未施救,反而用树枝敲打小雨,阻止其上岸,导致小雨溺水身亡。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陈某的主观故意明显,且其行为直接导致了小雨的死亡,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虽然陈某在案发后被警方抓获时可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自首情节并不能抵消其犯下的严重罪行。
在本案中,陈某的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即使其有自首情节,也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主要依据。
法院在审理时应该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自首情节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
Rainy
毙了吧,浪费粮食
根哥 回复 02-20 08:16
不不不,直接送到科研机构当小白鼠
风行天下 回复 02-19 17:02
这你就不懂了吧?呵呵。。。。
用户18xxx85
死刑,,,立即执行!
抱雪吟
强奸未遂,故意杀人,死刑
用户12xxx22
被抓到供认也能算自首,你这是鼓励犯罪吗?
用户10xxx79
人渣中人渣,这样人渣,应该枪毙
山中隐士
如此恶性犯罪竟然判死缓,此法官的良心正义感还有吗?
大战三百合 回复 02-19 21:43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毛不亦
还缓刑?直接枪毙,这种人渣没用的
用户10xxx92
这么恶劣还判死缓,有没有搞错呀,真如文章所说,那就真没天理了,真不明白这位法官大人怎判的,想侵犯人,事败,不救人不单止,还痛下杀手,事后又伪造现场,难道这也叫自首?????
郭郭 回复 02-22 19:40
有可能这个法官不懂法[捂脸哭]
与人玫瑰手有留香
不理解,就这样了还判死缓
用户22xxx69 回复 02-19 20:08
一审大多数都是过个场,二审才是关键
zcicbc
家里以前办过厂,家境比较殷实!
飞戈铁马
不能枪毙,将其放入池塘淹死,让他感受一下最后时刻的绝望。
如风
死立执
依依
真的太可恶,没有活的理由
用户13xxx69
强奸+谋杀=死缓???
用户15xxx20
强奸加谋杀,死缓?
用户12xxx62
必须死刑
用户13xxx16
应立即执行!
用户10xxx74
死缓,过个十几年就出来了。明明是怕自己强奸的罪行暴露故意杀人的,为什么判这么轻?
用户11xxx26
必须死刑,法官乱判,杀人偿命不杀不平民愤
黑丝带
查一下是不是收钱了!!!!!!
诚实一生
这女的精神有病吗,不认识还敢上车,故事里肯定有故事?
用户87xxx29 回复 02-21 07:50
其实不能怪女生,如果一个陌生人开着车对你说免费搭你一段路,你会以为遇到大好人。但有一定社会经历的人,则会把警戒防御等级提高到SSS。
磊磊
法官有毛病,收了多少钱?强奸加故意杀人,人都死了,还不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千里云烟
为什么要缓期两年,应该应即执行,什么法官?
用户98xxx89
赞成抗诉!一定要让作恶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来告慰死者。
帅得不明显
己举报
不负如来不负卿
低智商人群犯罪就是这样,靠下意识一步一步把路走绝。 一个念头就干了坏事,然后为了掩盖,愚蠢的操作接着就来了,然后就走到了绝路。
西方失败
杀了这王八蛋,法容下它,天理容不下它
LTw
别缓期了,直接拉出去崩了[墨镜][AK47][AK47][AK47]
那山那海
必须严惩这种恶徒。
海绵宝宝
怎么都只说男的,只怪女的太傻白甜了,一点洁身自好和安全意识都不懂吗
篪傾 回复 02-22 13:46
咋了,不骂犯罪的难道还骂受害者吗?
奕禧昵称秋枫
枪毙有余,应立决
金日月
法官没判他判1缓0.1就不错了。
暮雨辰雪
这种畜牲恶魔必须枪毙!
郭郭
枪毙都浪费子弹,应该割脉放血,让它慢慢而亡!
用户10xxx71
像这样的人渣人间的败类,人民法院就应该判他死刑,立即枪决。这样的人渣留在世间有什么用?小女孩的冤魂怎能得到安息?一个祖国的花朵就这样没了。太可惜了,人间惨案。
Y-zxl
查查法官有没有受贿!
徐-_-良
ai
川老板,
这男人可以打死,真不是人[捂脸哭]
柯依伯带来往者
离美女还差一大节!
用户10xxx66
看面相也不傻啊!敢跟上一个醉汉的车……
楚晚七
一辆电动三轮就能大半夜的把她骗走[捂脸哭]
倾郭倾城
死刑都是省高院判的,一审就算死刑,还是会上诉的,这个死刑是肯定的,况且在河南这个事民愤很不好,如果不判死刑立即执行,那要看怎么赔偿女方父母啊,都是老百姓没有钱啊,关键是
8661567
在农村地区女孩非常危险!
用户10xxx18
死刑,,,立即执行!
耳」东
为何缓刑?
濯清
必死无疑的,没有减刑的可能!
相知
糊涂法官
四叶草
这男的应该枪毙,同时也应该反思,一个大专学生,夜晚上别人三轮车?一点安全意识没有?咋教育的?
倾城之恋
故意杀人罪、强妍末遂罪
用户15xxx48
故意杀人罪恶劣为什么缓刑
用户11xxx41
这种人还留着干嘛?留在地球上就是一种耻辱!伤人性命才判2年?法院凭什么这么轻判?直接枪毙,死不足惜!!!
帅得不明显
假的
鱼肠
背景加茅台!搞定!
用户10xxx09
这个法官判的理由是什么?
用户10xxx37
陈某的律师“真棒”
用户13xxx78
被抓了还能是自首?小编编也变得够离谱的
用户61xxx97
什么理由缓刑?
一襟晚照
为什么要缓刑?给了多钱?
春风拂面
只要肯出钱死不了,换个穷光蛋试试早枪毙了。
春风十里
为什么判死缓而不是死刑,谁能解释一下吗?
甘草
独自夜晚走,还上生人的车,这不是个好女人,
天际孤星
不就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将这些人渣处极刑,弄个什么两年执刑,是怕坏人不够多?还是怕坏人绝种?还是怕坏人再也没有机会作恶?亦或有l背景、靠山?!
用户44xxx11
相信法律,人情世故加法!
特能谱
哪里看出有自首情节
用户24xxx95
好好查查法官,没有收受贿赂怕是不可能
zh006212
咋上的大学,这智商?
用户10xxx86
为什么缓刑,真的让人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