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夫妻俩在镇长的邀请下,一口气承包了120亩鱼塘,签订30年的合同,前后花了

重瓦下庆 2025-03-30 14:35:55

重庆,夫妻俩在镇长的邀请下,一口气承包了120亩鱼塘,签订30年的合同,前后花了近百万。岂料还没经营几年就被叫停,街道办更是直接安排挖掘机强拆。数百村民闻讯赶来捞鱼,夫妻跪在地上呼喊阻止未果,37万斤鱼被一扫而空。夫妻俩将街道办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街道办赔偿380万元,结果街道办就一句话:要钱没有!

(来源:大风新闻)

据悉,男子万某在当地是出了名的养鱼专业户,2007年,附近的乡镇进行招商引资,当地镇长更是亲自开车,邀请万某夫妻到现场进行参观。

万某受宠若惊,再加上当地确实有很多扶持政策,万某遂承包了120亩鱼塘进行养殖,合同期限为30年。

包下鱼塘仅仅是开始,要想正式经营,还要对鱼塘进行清理,道路也需要重新修缮,就这样,前前后后万某投入了近百万元,这鱼塘才算是具备了正常经营的条件。

岂料,万某的鱼塘刚步入正轨,当地的街道办却突然上门,声称万某的鱼塘水质不达标,要求万某限期进行拆除,并对万某进行补偿。

万某虽然不理解,但是依旧表示配合。岂料等街道办对鱼塘进行综合评估之后,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又反悔了。没了补偿万某自然不会同意,结果街道办在深夜直接开来挖掘机,对鱼塘进行了强拆!

附近的村民知道后,连忙带上渔网、袋子,不顾万某夫妻跪在地上恳求,一夜之间37万斤鱼被一扫而空。

万某一气之下,将街道办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街道办赔偿其损失。

违法强拆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他人的房屋或其他合法财产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 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或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拆迁许可证而实施的拆迁行为。拆迁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取得相应的许可和审批手续,否则即为违法。

第二,未依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或补偿安置不到位而实施的拆迁。拆迁人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合理的补偿安置,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拆迁程序违法。

第四,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拆迁。拆迁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使用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

具体到本案,当地街道办未与万某在补偿安置上达成一致,在夜间趁着万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鱼塘进行强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强拆。

虽然在庭审时,街道办声称,是万某的鱼塘水质不达标,导致当地环境受到污染,但是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佐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故当地街道办应该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综上,法院认定街道办拆迁违法,判令街道办赔偿万某共计380余万的损失。

宣判后,万某多次找到街道办索要赔偿,可街道办就是一句话:要钱没有!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街道办拒不执行,万某该怎么办?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或者其他行政给付义务,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到本案,法院已经就本案进行了宣判,认定街道办存在违法拆迁的行为。万某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如何看待当地村民“抢鱼”的行为?

《渔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当地村民不顾万某的阻拦,强行进入鱼塘进行捕鱼活动,直接带走37万斤鱼,数额巨大,如果万某追究的话,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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