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一对残疾夫妻在马路上摆摊卖水果,执法人员多次让他们离开,夫妻俩不但不听

陈士杰聊社会 2024-10-14 18:57:26

江西南昌,一对残疾夫妻在马路上摆摊卖水果,执法人员多次让他们离开,夫妻俩不但不听劝,丈夫还大发脾气,拿出两人的残疾证,跪在马路上大哭大闹,水果散落一地,导致路上大面积堵车。网友:这次我站执法人员,残疾不是违法的理由。

(来源: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

刘海开车去市区办事,在一个十字路口附近,他的车被堵住了。

他看见前面,一群人围在那里,好像发生了什么纠纷,他好奇地探出头去查看。

只见一对残疾夫妻正跪在马路上,丈夫好像是聋哑人,他举着自己和妻子的残疾证嚎啕大哭,却呜哩哇啦说不出话。

男子的妻子跪在地上,刘海看不出来她哪里残疾,应该是腿部有问题。

两人身旁的地上,散落梨子苹果等水果,在柏油路上显得格外刺眼。

这是咋回事?刘海心里嘀咕着,他停下车,决定走过去看看。

刘海走近一看,他看见几名城管执法人员,正劝说这对夫妻离开。

其中一位年轻的城管满头是汗,他耐心的劝夫妻俩,这里不能摆摊,会影响交通的,让他们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摆摊,这样他们自身也安全。

但那个丈夫却很激动,也很抵触,可能他觉得这里生意好,或者认为城管在成心找茬。

他呜呜哇哇的哭着,手里紧紧攥着两张残疾证,举过头顶,好像在告诉大家,他们是残疾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讨生活不容易,希望执法人员网开一面,得到大家的同情。

围观的人群开始窃窃私语,有的同情这对夫妻,有的则指责他们不应该在马路上摆摊。

刘海拿出手机,录下了这一幕,他想记录下这真实的生活一角。

城管显然也感到十分棘手。这时,一位年纪稍长的城管走上前来,他蹲下身子,安抚男子。

城管告诉男子,他们知道夫妻俩不容易,但这里是交通要道,真的不能摆摊。而且,他们自己也很危险,万一被剐蹭了,后悔都来不及。

可男子的情绪更加激动了,根本不理会城管,还是哭着举着残疾证,想让大家给他们评评理。

刘海看着这一幕,心里很不舒服。他同情这对夫妻的遭遇,但也理解城管们的难处。

执法人员劝说几次了,只要对方没有使用暴力,就换个地方摆摊就可以了,不能把残疾当尚方宝剑吧!道路上确实不能摆摊,社会总要有序,不能老拿贫困、残障做借口,随意摆摊买卖,阻断交道,妨碍通行。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禁止摆摊设点。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随意堆放物料或搭建设施。

残疾夫妻在马路上摆摊卖水果,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虽然他们作为残疾人可能面临更多的生活困难,但这并不能成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借口。

2、执法人员要求夫妻撤离有法可依。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未经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堆放物料或搭建设施的行为,可受到责令停止、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能面临罚款。

城管执法人员有权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他们劝说残疾夫妻离开,并尝试清理现场,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表现。

如果残疾夫妻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有权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3、不管是健全人还是残疾人,都应该遵纪守法。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残疾人保障法》虽然关注残疾人的权益保障,但并未赋予残疾人违法的权利。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确实需要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违反法律法规,享受特权。

相反,他们应该遵守法律,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和支持。残疾夫妻虽然生活困难,但并不能以此为由在马路上随意摆摊,影响交通和市容。

残疾夫妻在马路上摆摊卖水果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城管执法人员的劝说和执法行为,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表现。

然而,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我们也应充分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情况和困难,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关爱。

执法人员可以采取更加灵活和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如帮助残疾夫妻找到合适的摆摊地点,或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以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

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残疾人的关注和帮助,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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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14 21:59

    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生活问题吗?有头发谁愿意做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