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女子怀了双胞胎后,男友的家人本来答应给10万元彩礼的,可后来又反悔了。男友的父亲表示,先等女子把孩子生下来,然后再结婚,到时候把女子和孩子的户口一起迁到温州,再给彩礼。网友:别傻了,赶紧止损。
(来源:醒目视频)
女子小雯是贵阳人,但一直在温州工作,期间认识了温州的小伙子小刚。之后,二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
半年后,小雯发现自己怀孕了,上医院一检查发现,竟然还是双胞胎,这让小雯和小刚欣喜不已。
既然小雯都已经怀孕了,那结婚事宜不得不提上日程。小刚在征询了小雯的意见后,联系了小雯的父母。
小雯的父母十分通情达理,只提出了10万元彩礼,不过二人舍不得小雯远嫁,所以希望小雯将来还能回到贵阳生活。
小刚的父母得知小雯怀了双胞胎,也是十分高兴,表示10万元的彩礼一定会给,还愿意到贵阳去买套房子,将来让小刚和小雯在贵阳定居。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小刚父母嘴上说说,小雯从孕早期一直到孕中期,眼看肚子越来越大,小刚的父母都以年纪大了不方便远行为由,拖着不去贵阳商量婚事。
小雯在和父母商量后,决定让身体较好的母亲来温州找小刚父母商谈婚事。可万万没想到,小刚父母的态度竟然产生了大转变,直言说没钱给彩礼,现场气氛一度凝滞。
几经协商后,小刚的父亲才做出了让步,表示彩礼可以给,但得先结婚,之后再给彩礼。而且小刚的父母也明确表示,结婚后需要将小雯和孩子的户口都迁到温州。
小雯对此感到既伤心又无助。
有网友表示:以过来的人身份告诉你,别傻了,婚前没有的,婚后也不会有的,舍不得就自己养,舍得就放弃,但一定不能妥协,要爱自己。
还有网友直言:自己考虑好吧,我当初也是为了孩子,后面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但也有网友表示:还不是女方父母要让女方以后回贵阳,这不就成了上门女婿了吗。温州人肯定不同意的,嫁就是嫁。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彩礼虽然是婚嫁习俗必不可少的环节,但只要是合适的彩礼,那还是应当给的。
对于彩礼,其实在法律上还有一种理解,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可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先给还是后给,虽然按照习俗应当先给,但也不代表后给彩礼就不行。
因此,小雯家要是能接受后给彩礼,那自然没有问题。如果不接受,那只能继续协商,协商不成那就只能分道扬镳了。
2、小雯有权进行引产,但小刚无权阻止。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
虽然小刚是这对双胞胎的父亲,但是最终决定这对双胞胎能否顺利出生的还是小雯。
因此,小刚如果为了让小雯顺利生下双胞胎而限制小雯的自由,那就是违法的。
另外,如果小雯真的去引产,那小刚还应当支付引产的费用。至于赔偿是没有的,除非双方事先进行了约定。
3、婚姻生活应该交给年轻人自行考虑,家长不该过多干涉。
其实,就小刚父母突然转变态度来看,他们并非没有钱给彩礼,而是纠结在小雯父母要求小雯和小刚将来定居贵阳。
毕竟没有父母希望自己的子女将来离自己很远,不管是从亲情角度,还是从赡养角度,都不会希望离子女很远。
但就小雯和小刚的情况来说,肯定有一方会远离自己的父母,所以必须另一方作出妥协。
那么小雯和小刚到底是选择定居经济条件优异的温州,还是选择环境条件优异的贵阳,这就是二人将要面临的问题了。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
暗恋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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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我的看法就是:女人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可以同居,但套套一定要戴,否则得病了咋办?有娃了不管是结婚生下来还是不结婚生下来或是打掉,受伤的都是女人,身体的 、心理的 、 荷包的还有 Y舆论的谴责,全落在女人身上[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