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18岁女大学生做直播,被“榜一大哥”疯狂追求,恋爱不久后同居,不料,大哥趁女友睡着,偷偷提现她工资,还假扮女友问亲友借钱,骗了21000多,3个月后,有人找女大学生,让她还钱,她才发现被骗,哭着报警,调查后,榜一大哥的真实身份让女大学生傻了眼!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谢婷18岁,经历了高考,成功的考上了大学,成了一名准大学生。
2024年7月份,她为了攒点生活费,特意找了一份兼职,做网络才艺主播。
谢婷打扮一番,再加上美颜滤镜的加持,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女主播。
她在直播间里卖力的表演,就希望能多获得一些打赏。
然而,大多时候直播间里的粉丝就送个“小心心”、“灯牌”什么的,根本没多少钱。
一天,谢婷直播的时候,突然屏幕被一个“嘉年华”礼物飘屏了。
她的心情瞬间激动起来,兴奋的喊着:感谢大哥送来的嘉年华。
随后,这位大哥又刷了一个礼物,很快成为谢婷直播间的榜一。
谢婷看到这位榜一大哥出手阔绰,不免多聊了几句。
此后,榜一大哥一连几天都守在谢婷的直播间里,为她送上支持。
谢婷初入社会,懵懂无知,对对她好的人根本不设防,还以为这榜一大哥真的是被自己的魅力所吸引呢。
榜一大哥博得了谢婷的好感后,就私信加她,没事就和她聊天,言语里开始暧昧不清。
榜一大哥开始了自我介绍,他叫龚林峰,28岁,有稳定的工作,还没有结婚。
他说他对谢婷一见钟情,非常喜欢她,随后,对谢婷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谢婷没抵得住龚林峰的花言巧语,很快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没多久,两人就同居了。
同居一段时间后,龚林峰的钱花的所剩无几了,无法支撑两个人的生活,他开始动了歪心思。
龚林峰编了一个个谎言,把谢婷的平板电脑拿走了,随后,又将她的电瓶车也骑走了,最后,都被他给买卖了。
这时,沉浸在爱情里的谢婷并没有多想。
后来,龚林峰趁着谢婷睡着了,偷着拿她的手机,解开锁,把谢婷的工资都提现了。
这次得手后,龚林峰尝到了甜头。
之后,他在微信里假扮谢婷,用她的口吻编造瞎话,说学费不够了,问她父母要钱。
龚林峰还撒谎,用谢婷的口吻联系她同学、朋友,说老师让缴某某费用,继续骗取钱财。
当然,谢婷的亲朋真的以为谢婷遇到困难了,也都转钱“帮”了她。
就这样,龚林峰假扮谢婷骗取了21000多元。
直到10月8号这天,谢婷的朋友找到她,问她欠的钱什么时候还?
谢婷一愣,她有些惊讶的说,自己没跟她借钱啊。
朋友把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拿给她看。
这下谢婷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她哭着报了警。
警方调查后发现,龚林峰根本不是28岁,未婚,工作稳定,这些都是他给自己打造的虚假人设。
而龚林峰真实的情况是,他36岁了,离过婚,还没工作。
龚林峰和谢婷在一起的时候,把谢婷的平板电脑,电动车变卖换钱了,还偷着提现了她的工资,冒充谢婷骗其亲友钱财21000余元。
已经违法了!
1、龚林峰冒充谢婷向其亲友借钱,偷着提现谢婷工资等,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龚林峰冒充谢婷向亲友借钱,并私自提现谢婷工资,另将平板电脑、电动车变卖等。
龚林峰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虚构了事实,隐瞒了真相,骗取了21000余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
因此,龚林峰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2、龚林峰假冒谢婷向亲友借钱,这些钱小谢该不该还呢?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龚林峰通过欺诈手段骗取了谢婷的财物。
但是,谢婷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一借款行为,一旦借款行为被撤销,龚林峰就应当返还所骗取的财物。
3、龚林峰给谢婷直播打赏的钱,属于赠与。
《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龚林峰在观看谢婷直播时,对她的打赏金额属于赠与行为,一般是不能返还的。
最后,龚林峰在和谢婷相处期间,变卖谢婷的物品,提取工资,冒充借钱,从谢婷那里骗取21000余元。
目前,龚林峰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最后提醒大家,网络交友需谨慎,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被表面的光鲜所迷惑,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