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反抗了!广东,一摊贩骑着箱子上有蜂蜜小面字样的电动车途径某街道,几名身着制服的城管工作人员看到,将其拦下,并拉住摊贩胳膊和电动车,要摊贩“配合一下”,谁知冲突之中,摊贩突然情绪崩溃,持棍追打城管人员,并大喊“我不活了!”吓得城管连连躲避。网友:“唉,再甜的蜂蜜小面包,也缓解不了他生活的苦啊。” (来源:大风新闻、star星视频) 这名摊贩是一名男子,年龄看上去不大,身穿白色T恤,黑色裤子,他的电动车是一辆已经很旧的蓝色车辆。 白衣男子电动车后有一个大箱子,上面写有“蜂蜜小面”字样。
几名城管将白衣男子拦下后,担心他跑了,有人拉着白衣男子的胳膊,有人拉着电动车车把,还有人口头上喊着,要白衣男子“配合一下”。 不远处,另一名着制服的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拍摄,他们把证据做实。 双方僵持中,白衣男子冲城管喊话:“你们先放开手再说”。 城管人员不同意,呵斥道:“放什么手,你说放手就放手啊!” 另一名城管人员帮腔,“你先下车”。 白衣男子和城管解释了一阵,期间也曾开口求情,但都没有效果,接着他下车将电动车撑好,然后从车后拿起一根棍子,指着城管问对方放不放手? 城管什么阵仗没见过,岂会被白衣男子吓到,坚持不放手。 不料,白衣男子情绪变得激动起来,抡起棍子在电动车座位上猛地砸了几下,大声喊道:“放不放手,XXX,我不活了,来啊!” 旁观的人虽然看出了,白衣男子依旧是在虚张声势,但城管看到这场阵仗,心里怕了,纷纷将手松开。 白衣男子看到城管被自己吓退,于是骑上电动车,一手扶车,一手挥动棍子,阻止执法人员上前。 其中一身穿便衣,但疑似城管人员的男子看到,或许是觉得这么多人看着,就这样让白衣男子走了,不太好,于是上前与白衣男子沟通。 结果不知道他说了什么,白衣男子突然下车,抡起棍子就往拉住电动车的一位城管执法人员身上打去。 对此,一个叫“王有义”的网友说,“城管为什么就不能放老百姓一条生路,现在实体店都关门了还不知道吗?你们每月拿着大几千或者几万的工资,老百姓呢他们一点收入都没有,你让他们怎么活,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样。” 另一个叫“东城宏爷”的网友表示,“贩夫走卒,引车贩浆,古已有之。哪个有钱人会做这种事儿,真不给老百姓活路啊。”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我在广州亲眼见过,城管上街后叫摆摊的走开,然后拍个照证明没人在那摆摊就离开,工作也做了,也没逼商贩离开。” 法律怎么看这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能不能兜住此事? 答案是有点悬,如果白衣男子只是拿棍棒威胁城管,不让城管靠近,还可以将他的行为定性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予以处罚。 但从视频来看,白衣男子不仅威胁了,还持棍棒打向城管,这就不是“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能够评价的了。 白衣男子持棍棒,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经进到了妨碍公务罪惩戒的范畴。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构成妨碍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也就是说,等待白衣男子的处罚,大概率是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城管这样做,无疑是要砸白衣男子的饭碗,但即便这样,白衣男子也没下死手,这说明他不是个恶人,只是生活所迫,希望有关部门别太为难他,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就行了。